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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窗帘卷帘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3月3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窗帘卷帘等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1900014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雨霏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779783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繁雄大道万象北路18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5313027 | 项目联系人 | 贺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11881702/028-87797107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8 13:19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14 13: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窗帘卷帘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dfef8d0168e5f993e9076e.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第七章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序号2备注★要求需提供近一年省级纤维检验局检验报告复印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变更为“★要求需提供近一年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窗帘及类似品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计划号:(2019)0033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