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教育局大录乡中心小学校等7校教学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3月5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教育局大录乡中心小学校等7校教学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5201900002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 | 代理机构 |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白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九寨沟县永乐镇社保大楼302办公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7-772939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教育局大录乡中心小学校等7校 | 采购人地址 | 九寨沟县教育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7-7725105 | 项目联系人 | 龙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7-772510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04 10:31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5 15:45 | 原公告名称 | 九寨沟县教育局大录乡中心小学校等7校教学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922ba3e0169238723770309.html | 项目包个数 | 3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包一变更如下: 1.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2条交货时间及地点变更为: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时间为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的时间),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包二变更如下: 1.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2条交货时间及地点变更为: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时间为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的时间),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包三变更如下:1.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2条交货时间及地点变更为: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时间为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的时间),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第七章评标办法,(三)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4条售后服务2%(2分)变更为: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年限不低于三年保修1分。2、能够提供专人专线售后支持,制造厂商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厂家4小时响应,第二自然日上门的得1分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政府采购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837-7725065 县财政局:0837-7732011 九寨沟公资采[2019]3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