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南充市营山县教育局营山县西城实验学校二期膳食中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3月1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教育局营山县西城实验学校二期膳食中心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22201900002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谭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6573188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教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正西街1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081578505 | 项目联系人 | 谭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573188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15 16:26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07 17:58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教育局营山县西城实验学校二期膳食中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950f69001695109db86006b.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技术部分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采购量 1.货物清单 序号05.05燃气双头大炒炉 “14、提供炊用燃气大锅灶1级能效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以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查机构出具报告为准)”更正为:“14、提供炊用燃气大锅灶1级能效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以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报告为准)”。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技术部分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采购量 1.货物清单 序号06.02(电)气蒸房32盘带推车 “11、提供燃气蒸箱1级能效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查机构出具报告为准)”更正为:“11、提供燃气蒸箱1级能效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报告为准)”。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之处作相应调整。 | 其它补充事宜 |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2710087.5元;最高限价:2710087.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监督单位:营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8218553。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