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环卫处环卫专用车辆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3月1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环卫处环卫专用车辆项目 (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2201900004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 代理机构 |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秦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中心4号楼5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260535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环卫处 | 采购人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90870663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0870663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04 16:08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13 09:03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环卫处环卫专用车辆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dfef8d0168e091f71401b1.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1、原招标文件中无采购数量,现更正为:清洗车6台、吸污车1台、路面养护车1台。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2、原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上午10:00,现更正为:2019年3月19日上午10:00。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它事项不变。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垃圾车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