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废标:3月21日发布山西省环境信息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一期)废标公告
我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山西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组织了公开采购,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办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定,现将最终的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晋政采[2018-0432]G272-A309 2、采购人:山西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3、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座9层,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 4、评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 6、废标原因: 本项目因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36条予以废标,我中心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7、评审专家名单:梁慧文,朱喜林,敦俊安,王斌,张清珍,冯伟,沈业全 8、项目联系人:孙利 联系电话:0351-7731961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