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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麻城市幸福嘉苑南区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质疑[2019]的回复3月26日
质疑一、第三条,所投产品厂商获得国家级企业实验室的得1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第二款的规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也与合同履行无关。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答:已在网上答复。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质疑二、第六条,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军企业的得1.5分;第七条、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获得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的得1.5分;第八条、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获得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得1.5分;经查询,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行业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13027C是一家注册资金仅为叁拾万元靠收取会费、收取费用颁发奖项过日子的民间社会团体,请问这样的民间社团组织颁发的奖项有何权威性,在当前国家正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和红顶中介的背景下,继续把把这些东西作为招投标的评分标准岂不是可笑至极,更是对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排斥和不公平。而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第三款的规定,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答:各行业奖项普遍由相应行业协会颁发,以上奖项没有设置特定行业奖项,其得分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第三款的规定。 质疑三、第九条,所投产品厂商获得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得3分,经查询,目前获得此认定的电梯企业只有3家,即“上海三菱”、“康力”、“江南嘉捷”,修改前的招标文件要求从2011年至今连续七年以上获得的可得4分,而2011年获得此认定的只有“康力电梯”一家,由此我公司认为此次招标文件是招投标代理公司为“康力电梯”或其代理商投标人量身编制、并且为其提供咨询。 答:已在网上答复。 质疑四、第十条、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入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采购的得2分,本次招标是在麻城,不是中央国家机关,而且本次招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府采购,且麻城市政府采购办没有对电梯服务企业定点招标采购,故此项不得作为评分加分标准,也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七款的规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已在网上答复。 质疑五、1、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第8条: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电梯采购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问:“投标人”是指设备制造商或是经销商? 答:详见招标文件。 质疑六、本项目是全额垫资,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代理商的实力并没有考核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七、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中电梯安装方案评分标准中,没有明确的标准,没有对投标人所派安装技术人员的组成提出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八、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要求及采购数量“技术参数”的井道参数明显涉及轿厢非标尺寸,但是招标文件已经锁死轿厢尺寸,而且与评分挂钩,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麻城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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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麻城市 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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