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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月]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禁毒专干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4月24日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禁毒专干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依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9040740-0700)的要求,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禁毒专干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因项目需要,现将原招标公告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中附件内容:“六、禁毒社工岗位人数及分配比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中心戒毒社区设立2名以上禁毒社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更正为:“六、禁毒社工岗位人数及分配比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中心戒毒社区设立2名及以上禁毒社工。” 二、原招标公告中附件内容:“六、禁毒社工岗位人数及分配比例:备注:共计36名,并根据具体情况及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更正为:“六、禁毒社工岗位人数及分配比例:备注:共计60名,并根据具体情况及工作要求适时调整。” 三、原招标公告中附件内容:“八、其他要求:中标人管理要求 1、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新进劳务人员必须全部到位,采购人将对全部劳务人员进行审核,不符合的人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更换人员到位时间不超过3天。如人员到位情况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对中标人给予经济处罚。”更正为:“八、其他要求:中标人管理要求1、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有劳务人员必须全部接收(平稳过度的工作由中标人承担),新进劳务人员必须全部到位,采购人将对全部劳务人员进行审核,不符合的人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更换人员到位时间不超过3天。如人员到位情况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对中标人给予经济处罚。”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号 电话:027-84468689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联系人:胡佳康、李琳 电话:027-854926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4468813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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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更正 项目 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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