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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保卫处消防用车辆采(2019)购的更正公告4月26日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保卫处消防用车辆采购的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保卫处消防用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0835-190F3420025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徒先生、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4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4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保卫处消防用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4/t20190416_11916521.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因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修改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原公告: 原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一)电动微型消防车参数:轮距 1800/1200(mm)(±5%)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月7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八、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5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一)电动微型消防车参数:1180/1200(mm)(±5%)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13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八、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5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或扫描发至电子邮箱(gdyzgj@163.com)已获悉更正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司徒先生、刘小姐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4/25
来源:广东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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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更正 项目 广东 消防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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