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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石首市乡[1月]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5月7日
石首市乡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HBECC-ZB-ZC19016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石首市乡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 履约保证金事宜 1、澄清申请原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 条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11000000.00),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2)第四章 第3.3条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协议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澄清申请说明: 履约保证金未说明如何交、如何返回中标企业。同时,该履约保证金与(2)点是否为同一性质?但交款时间和方式存在冲突,需贵局予以澄清。 答: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或保函均可,具体退还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是同一性质,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特许经营权取消(收回/调整)约定情形 1、澄清申请原文: (1)第三章第三点第3条:必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完成合同区域内的燃气设施建设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将其所属合同区域内未完成燃气设施建设的项目合理调整到其他经管企业经营管理。 (2)第四章第三点第3.2条,建设规模及周期:政府与企业联合制定投资开发计划,若超出规定时限政府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 (3)第四章第三点第3.8条,特许经营权的取消:未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对各乡镇建设天然气管网的,不得享有乡镇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2、澄清申请说明: (1)本特许经营权项目涉及乡镇(园区)数量多、地域范围广,从项目立项核准、土地使用权取得、办理相关立项、燃规、各种施工手续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周期非常长。很多手续因行政许可周期不可控而非中标实施主体原因造成的,2年时间很难将全部乡镇(园区)所需工程内容建设全部完成,由此调整未建部分的特许经营区域至其他企业或取消特许经营权,对投标中标实施主体是极其不公平的。燃气行业是高危行业,必须按规范进行建设及运营。 (2)一般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是根据城镇总体发展规划及燃气专项规划执行,并根据城镇实际发展和用户需求实施,该些规划也是由有权政府进行审核、审批的,不存在还另需政府与企业联合制定投资开发计划。 答:(1)以招标文件为准。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两年内未完成建设,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2)若政府与企业联合制定开发计划则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若不联合制定开发计划则企业继续享有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三)评分标准中对应急气源保障的评分因素 1、澄清申请原文: (1)第五章第2.2.3条应急气源保障: ①为确保项目应急气源保供,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拥有自有CNG牵引车1台,半挂车1台,得1分; 拥有自有CNG牵引车5台,半挂车5台,得3分; 拥有自有CNG牵引车10台,半挂车10台,得5分; ②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拥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二级证书”得5分。 2、澄清申请说明: (1)一般城市燃气公司作为专业天然气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主体,对气源的物流运输,均由专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以确保供应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次项目为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将物流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二级证书”要求纳入评分标准,这一项要求具有指向性。 (2)本项目除CNG储备站及相应设施外,还需建设LNG储配站,因此仅约定CNG牵引及半挂车辆的,也具有局限性。 (3)在应急气源保障方面,我司采用租赁或战略合作模式,这种模式用于市面大多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很多国企及央企燃气公司也在推进这种模式:人员配置及培训专业程度级远远优于自购车辆运营;车辆调度更加灵活方便快捷,车辆使用规模远大于自购车辆运营规模;在安全方保障面,人、车、后勤一体化运营,把安全保障及风险把控到万无一失。 答:若投标人采用战略合作模式,则牵引车、半挂车可为其合作单位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二级证书”也可为其合作单位所有。 (四)评分标准中对“气源保障”的评分因素 1、澄清申请原文:投标人或其所在集团公司具有有效的与一家上游供应商签订天然气战略合作协议的得10分,每增加一家加10分,无有效协议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上游供应商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 2、澄清申请说明: 投标人全资控股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签订的相关供气协议是否可作为评分依据?鉴于管道气供应的属地化,一般上游与当地项目公司签署相关气源协议。 答:可以。 (五)第三章第二点第8条收费事宜 1、澄清申请原文: ①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初装费。中标人执行和石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收费条款,按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执行。 2、澄清申请说明: (1)《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相关收费条款不明确,同时,“转让”协议是否适用本项目?一般收费是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最终按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执行。 答:《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指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收费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最终按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执行。 (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开标一览表”说明删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及”,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七)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招标代理: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9年5月6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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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天然气 石首市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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