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德阳市广汉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5月11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681201900010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 | 代理机构 |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8-551305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审计局 | 采购人地址 | 广汉市审计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81025916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102591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0 17:43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4-30 16:4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4ef4f9016a6bf7f2f920f2.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公告采购文件变更内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5106812019000103,采购文件变更情况。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现将“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为: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2、2017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4、依法缴纳2018年度或2019年度任意3个月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5、依法缴纳2018年度或2019年度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6、投标承诺函原件;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8、投标人廉政承诺书原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10、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11、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13、工程造价甲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状况也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2:凡要求提供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任意3个月的支付凭证,也可提供税务、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注3:新成立的供应商暂无财务状况报告、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二、现将“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增加“三、商务要求”:(一)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二)工程造价审核咨询费支付方式:工程造价审核费支付时间为广汉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根据供应商的审核质量和审核周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造价审核咨询费用构成情况:该项目工程造价审核咨询费用由基本审核费和效益审核费组成。基本审核费由广汉市审计局承担,效益审核费按照《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费用标准及支付的管理暂行办法》(广审[2016]4号)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三、将“第一章 投标邀请”的“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5月22日9:30(北京时间)。评标时间:2019年5月23日9:30(北京时间)。”更正为“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8日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5月28日9:30(北京时间)。评标时间:2019年5月29日9:30(北京时间)。”。四、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中“6 投标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达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的时间为准)。”更正为“6 投标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达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的时间为准)。”。五、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2019年5月10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