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新建校区补充教仪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5月1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新建校区补充教仪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11201900010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创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唐琼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万达广场(语阁酒店)B区2号楼1-13-25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2-222201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 | 采购人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兴盛路东段70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568500059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222201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7 15:42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6 14:23 | 原公告名称 | 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学校新建校区补充教仪装备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afd3e6016abf4f60cb246e.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1.项目要求及参数更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5月24日16:00前(北京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19年6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教学专用仪器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