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回龙乡人民政府沙坝村杀虫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5月1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回龙乡人民政府沙坝村杀虫灯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3201900004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汪维杰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2栋2单元82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6874246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回龙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 | 茂县回龙乡沙坝村沙坝组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7―7432712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7―7432712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7 15:04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0 09:0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回龙乡人民政府沙坝村杀虫灯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6a9040b1016a9a89add9182e.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1、原内容: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选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的产品进行响应,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注: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执行,但如果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清单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或其他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发布后至评审环节开始之前正式发布的,则可同时执行最新一期和上期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2、原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若涉及国家规定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执行,但如果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清单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或其他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发布后至评审环节开始之前正式发布的,则可同时执行最新一期和上期政府采购清单。对1、2内容更正为: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原内容:以官方正式最新发布的清单为准;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的清单封面、目录和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更正为:供应商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认证证书。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