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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内江市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快诊试剂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5月1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快诊试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28201900015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 | 代理机构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2-880200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隆昌市康复西路二段28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7378723827 | 项目联系人 | 胡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880200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7 17:06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4 17:00 | 原公告名称 |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快诊试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afd3e6016ab06e93670606.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事项:原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09:00至2019年5月21日0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更正为: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09:00至2019年5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他内容不变。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