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翠屏区电子政务外网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5月1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翠屏区电子政务外网设备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2201900009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 代理机构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1-820263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90935072 | 项目联系人 | 蔡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0935072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7 11:23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7 09:13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翠屏区电子政务外网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afd3e6016abfc1b04e27fe.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宜翠政采【2019】040号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有误,现更正为:2019 年 6月 11日 10时 00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以更正后在招标文件为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财政计划号:20190099;项目编号:宜翠政采【2019】040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