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泸州市古蔺县水务局古蔺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5月25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水务局古蔺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网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525201900008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任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 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号玉带龙庭门市二楼(即: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03号附206)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666316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水务局 | 采购人地址 | 古蔺县长沙路5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0-7260617 | 项目联系人 | 熊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6663160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24 18:11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05 17:23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水务局古蔺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网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3503c9016a48f54a39102e.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1、原公告名称“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水务局古蔺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更正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水务局古蔺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网购置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四、招标项目简介内容与第六章 一、项目基本情况内容不一致的以第六章内容为准;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投标人 2017 年以来,具有类似案例(用类似的材料、类似 的工艺完成类似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更正为“投标人 2017 年以来,具有类似案例,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4、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19 年 5 月 26 日 10:00 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更正为“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19 年 6月 9 日 10:00 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5、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 5 月 27 日 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 6月10 日 10:00(北京时间)”6、原招标文件“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注明“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 10:00(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注明“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 10:00(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其它内容以原公告为准。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本项目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编号:zjg201904204。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