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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广市级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包车)服务机构(第二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7月20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广市级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包车)服务机构(第二次)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01201900019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 | 代理机构 |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宁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9-5572009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1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090256033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0256033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19 16:09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11 14: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广市级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包车)服务机构(第二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ae6bdda23e016bdf10acce0181.html | 项目包个数 | 2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包1第14项车辆保险(一)“三者险保额1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100万元的,每1辆车得0.5分,最多得4分;15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1辆车得1分,最多得6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附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更正为“三者险保额1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100万元—150万元(不含)的,每1辆车得0.5分,最多得4分;150万元及以上的,每1辆车得1分。该项最高得10分。(附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标准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二、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包1第15项车辆保险(二)“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人的不得分;5万/人的,每1辆车得0.5分,最多得2分;10万/人,每1辆车得1分,最多得4分。(附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更正为“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含)/人以下的不得分;2万—5万(含)/人的,每1辆车得0.5分,最多得2分;5万以上/人,每1辆车得1分。该项最高得6分。(附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标准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三、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包1第16项车辆保险(三)“车上人员责任险应全员(核载乘客数)购买,仅购买部分人员的,按照车辆核载数每少1人的扣0.5分,扣完为止。(附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更正为:“车上人员责任险应全员(核载乘客数)购买,仅购买部分人员的,按照车辆核载数每少1人的扣0.5分,扣完为止。(附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标准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四、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包1第17项车辆保险(四)“购买车损险,每1辆得0.5分,最多得2分 。附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更正为“购买车损险,每1辆得0.5分,最多得2分 。附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标准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五、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包1第18项车辆保险(五)“购买不计免赔险,每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附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更正为“购买不计免赔险,每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附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标准自有车辆全年度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超过10辆的按前10辆计分)”六、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包2第12项车辆保险(一)“商业三者险保额4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40-45万元的,每1辆车得0.5分,最多得4分;46-50万元的,每1辆得1分,最多得10分;5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1辆得3分,最多得6分。附客车的全年度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车上人员险应全员(核载乘客数)购买,仅购买部分人员的该项不得分(附商业险保单)”更正为“商业三者险保额40万元(含)以下的,不得分;41-45万元(含)的,每1辆车得0.5分,最多得4分;46-50万元(含)的,每1辆得1分,最多得10分;5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1辆得3分。该项最多得20分。附客车的全年度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车上人员险应全员(核载乘客数)购买,仅购买部分人员的该项不得分(附商业险保单)”。七、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包2第13项车辆保险(二)“车上人员责任险100万/辆的,每1辆车得0.5分,最多得4分;100万以上的每增加10万的每辆得1分,最多得4分。附客车的全年度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车上人员险应全员(核载乘客数)购买,仅购买部分人员的该项不得分(附商业险保单)”更正为:“车上人员责任险100万/辆的,每1辆车得0.5分,最多得4分;100万以上的每辆得1分。该项最多得8分。附客车的全年度商业险保单复印件。车上人员险应全员(核载乘客数)购买,仅购买部分人员的该项不得分(附商业险保单)”。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