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雅安市天全县教育局天全县2019-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代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7月20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教育局天全县2019-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代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825201900005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范晓梅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2号楼50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678727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教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雅安市天全县文兴路广播影视中心八楼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5-7226486 | 项目联系人 | 陆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5-288458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19 14:29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11 14:36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教育局天全县2019-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代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ea6bdda240016bdf5651be0239.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补充说明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天全县教育局(采购人)委托负责天全县2019-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辅材料代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5118252019000059号)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补充说明:1、本项目原评分因素“配送保障”②运输保障评分标准的设置本意为:配送车辆包括冷藏车,配送车辆中每有一辆冷藏车的作为加分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进一步明确原评分标准,避免产生不必要分歧,现将该评分标准明确为:(1)配送车辆(1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配送运输车辆:注册在投标人名下符合本次代购货物配送需求(厢式货车)的每提供一辆得2分,此项最多得12分。(其中,租赁符合本次代购货物配送需求(厢式货车)的每提供一辆得1分,此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彩照(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车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核查。)(2)冷藏车(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配送车辆中:注册在投标人名下且符合本次代购货物配送需求的厢式货车为冷藏车的每有一辆的加2分,此项最多加8分。(其中,配送车辆中租赁的且符合本次代购货物配送需求的厢式货车为冷藏车的每有一辆加1分,此项最多加2分)(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彩照(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车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核查。)2、评分因素“履约能力”中“用户反馈证明”:提供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单位满意度评价表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原件核查。结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为:提供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单位满意度评价表(用户单位满意度评价表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提供复印件材料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查。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余内容不作调整,各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一方承担。特此说明。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