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垃圾场外包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更正公告8月3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垃圾场外包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01201900037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 | 代理机构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方老师、李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3-242141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4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81378413 | 项目联系人 | 韩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106523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02 17:28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01 16: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垃圾场外包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cjgg/2c9240b46c27bf62016c4b49abf823f5.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本项目8月1日发布的成交公告未上传评审报告,现补充上传。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因公告“采购项目编号”栏系统自动生成,为避免项目前后公告采购项目编号不一致带来的不必要的困扰,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统一以LZCCS2019-3号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