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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黄冈市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_湖北十环网

时间:2019-08-24 05: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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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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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更正:黄冈市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_湖北十环网

黄冈市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黄采计备[2019]XM2734号”文件要求,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HGJYCG-2019-55号),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内容为: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背景

目前,全国已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五标准,并逐步进入国六时代。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各省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很多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并强化协调配合,从新车达标监管、在用车环保管理、高污染车加速淘汰、车用燃料改善及车用尿素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机动车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开展柴油货车治理专项行动,推进“车、油、路”同步,大力防治机动车对大气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虽然黄冈市近几年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目标考核、城市排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持续增加,改善难度越难越大。同时,随着黄冈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日益凸显,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改善黄冈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瓶颈。

同时,城区内机动车“冒黑烟”和尾气超标排放问题较突出,尤其是中型以上柴油车日常维护不到位、部分车主为了减少运营成本,不添加柴油机尾气处理液造成尾气超标“冒黑烟”。《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发〔2018〕44号)、《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和《湖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均要求建设机动车遥测系统,增加在用机动车监测手段。

移动式遥测系统可实现因地制宜,便携式设点监测,并可直接读取正常通行的车辆排放的气体和烟度,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也不影响检测人员身体健康,在最短的时间内,全自动化、高效、快速地检测到汽车排放的CO、CO?、NO、HC、烟度等各类监测数据,帮助监管及执法人员迅速完成数据统计分析,第一时间发现区域高污染排放车辆,为生态环境部门管理机动车减排决策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对环保超标车辆进行判定遴选,为环保人员精准执法提供依据。

二、项目要求

建立一个集数据采集、统计查询、信息共享等为一体的机动车监管平台,实现对在用车环保检测、路检、抽检管理、检测业务管理、车辆的基本信息管理等在内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功能,实现对各种检测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数据查询统计,并完成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自动监管、科学管理与实时调度,把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结果进行可视化的展现,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一)采购基于遥测技术的移动遥测车,具有机动车尾气遥测、车加速度及速度监测、车牌抓拍、车道实时监控、流量统计、数据显示及信息提示以及无标车限行和单双号限行(可选配)等功能,并能与生态环境局现有移动遥测平台进行无缝联接;

(二)车牌识别采用视频,保证获得最大识别率(不低于85%);

(三) 尾气遥测要保证取样的及时性、代表性和高度适应性,能针对不同大小车辆准确、高效抓取烟羽值,检测数据获取率不得低于85%;

(四) 检测设备应设计小巧、便携、使用灵活,能适应不同气候条件下的稳定正常运行,并具备高度扩展性;

(五)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系统应用的特点、我市机动车排放管理法规、我市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技术水平等因素,合理配置软硬件资源,采用具有良好可扩充性、可靠性和灵活的通讯方式,在满足系统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建设成本及运行成本;

(六) 对整个应用系统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讯网络技术和科学管理技术,项目建设的硬件设备、支撑软件、系统平台应采用主流产品和技术,以便升级和维护。

(七)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必须通过国内省级以上计量测试部门的检测(包括CO、CO?、HC、NOX、烟度检测并且提供检测报告或计量许可证)

(八)配套建设遥测网络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能对移动遥测车遥测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和数据处理,能将统计分析数据通过接口应用于中心网络监管系统和联防联控平台。

(九)尾气遥测应保障数据取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能针对不同的气象条件,对准确度不高的数据进行筛选。

(十)采用的车型应列入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可改装车型名录中,车身长度应小于6M,座位数应少于9个,以便车辆改装后可顺利上蓝牌。

(十一)设备安装应满足车载移动环境的特殊要求,做到紧固和阻尼减震,充分考虑人员工作安全,无影响人身安全的潜在因素,考虑供电系统安全。

(十二)进行检测工作时,必须能够保证车辆处于紧闭状态,以便操作人员不受尾气污染的影响,同时不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检测操作的正常进行。

(十三)车体分为三个功能区:驾驶区、监测区、承载区,监测区与承载区间有隔断,隔断上有透明门窗;承载区需满足遥测设备的摆放要求,监测区需满足工作需要的空间大小。

(十四)完成遥测监测数据信息系统与已有的黄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对接升级,合并建设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平台。

三、采购清单内容

序号


名称


要求


数量


备注



1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1.1


机动车汽柴一体综合遥测仪主机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2


系统光路反射系统及柱状式不透光烟度遥测发射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3


系统便携电源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4


无线视频发射器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5


气象参数仪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6


工控机及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台


 



1.7


便携式电脑及安装的检测系统和后台接收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台


 



1.8


便携式速度、加速度测试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9


车牌车牌捕捉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10


数显倾角仪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11


激光打印机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台


 



1.12


专用工具(含标准烟度片、标准烟度片支架、维护维修工具箱)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批


 



1.13


标准样气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2瓶


 



1.14


备品备件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批


 



1.15


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16


限行机动车自动筛选软件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17


在线实时遥测软件及离线数据统计与分析软件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2


设备专用装载车及改装



2.1


15座高顶轻型客车


满足设备存放及改装要求,高顶带侧拉门,整车质保两年或5万公里。

车身尺寸:长度5500mm以上 6000mm以下,高度2500mm以上,3000mm以下

座位数:15座以下

环保标准:国5及以上

驱动方式:前驱

燃油类别:柴油或汽油

发动机排量:2.0L(含)以上

变速箱:手动

上牌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辆


 



2.2


UPS电源系统


机架式,容量3KVA,提供遥测设备工作电源,能满足车载设备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

充分考虑车载安全布局、人身安全防护和紧急情况处理。(提供车载供电系统电路图和系统构建说明)


1套


 



2.3


5KW 汽油发电机


汽油发电机,运行时可为开启车顶空调并为车辆供电系统应急充电。


1套


 



2.4


设计制作带降噪隔热\导轨\上掀门轴流风机的发电机舱


满足发电机存放要求,可以拉出发电和加油。


1套


 



2.5


发电机外上掀门


发电机存放舱外掀门,掀开角度应方便发电机加油,配机械锁。


1套


 



2.6


配装 1.5P 顶置空调


供冷/暖两用空调,满足车载要求。


1套


 



2.7


配装市电输入装置(50 米线盘组)


采用 4.5 平方电缆,满足车辆市电充电要求。


1套


 



2.8


设计制作全车配电控制箱、全车布线(含网络、电源插座组)


有发电机供电和外接电源转换开关,UPS 供电开关,车顶 LED 屏供电开关,LED 屏升降按钮,LED屏升起指示灯,空调供电开关,电源电压指示表,满足车辆改装要求。


1套


 



2.9


配装220VLED 顶灯


满足车辆照明要求。


4套


 



2.10


配装后上车踏板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11


左右后窗封盲窗


金属封板,喷车体同色漆。


2套


 



2.12


配装可旋转单人座


可前后移动,靠背可旋转朝前或朝后,包真皮。


2套


 



2.13


设计制作带移窗前隔断


操作仓和装载仓分离,移窗用透明玻璃,方便观察。


1套


 



2.14


设计制作车载式机柜,支架


机柜具有办公抽屉,支架能摆放日常用品,可方便安装控制面板、机架式 UPS,工控机,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1套


 



2.15


设计制作前舱组合工作柜


两边工作柜可方便安装蓄电池。


1套


 



2.16


配装工作面板


耐磨,耐擦洗。


1套


 



2.17


后舱两侧内饰花纹铝板处理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18


设计制作前舱吊柜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19


前舱铺车用地板皮,后舱地板铺花纹铝板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20


配装不锈钢行李架及爬梯


具有防滑措施


1套


 



2.21


配装温湿度仪


风向、风速室外专用,测量范围 0~30m/s,测量精度±0.2m/s,分辨率 0.1m/s 。


1套


 



2.22


配装烟雾报警器


满足通用车内烟雾报警要求


1套


 



2.23


配装 GPS 导航仪和可视倒车雷达


DVD、导航、后视一体机(含 7 寸监视屏)、倒车后红外防雨摄像头(全部含5年服务费用 )


1套


 



2.24


全车外观及标识


根据要求定制


1套


 



2.25


车内侧壁左右内饰改装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26


后舱设备柜和固定装置


按照设备外形尺寸加工,方便摆放遥测设备和供电电池。


1套


 



2.27


设备储存区全减震机架


保护相关设备


1套


 



2.28


车顶加固及电子显示屏底座处理


带护栏、底部美化裙边、平台上铺防滑花纹铝板


1套


 



2.29


LED 显示屏


LED 显示屏面积不小于 0.8 ㎡,过往车辆可清晰看见显示内容,显示颜色:≥65536 色,灰度等级:≥256 级,工作电压:220V±15%,40-60Hz,可视角度-60°至+30°,水平±70°或以上,像素密度:≥6400 点/㎡,效果高于双基色显示屏,点距:10mm或更好,抗冲击、防水、防风,寿命大于 10 万小时。


1套


 



2.30


小型灭火器


满足车内消防安全要求


2只


 



2.31


设备和系统的关键备件及运行维护


满足日常维护、校准及维修工作的一套专用工具


1套


 



2.32


对讲机


通讯频道数量:16个

通话时间:通话时间不小于8小时

频率范围;403-425mhzz

产品功率:1-4W(UHF)

电源:7.2V


2个


 



2.33


警用锥形筒式隔离墩


PVC反光锥套,具有良好的柔韧性,抗滚压及硬物碰撞,防日晒雨打,耐热耐寒不龟裂,不变色,颜色醒目,保障遥测现场操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10个


 



3


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


 


 



3.1


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升级


详见技术参数


1套


 



3.2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信息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


1套


 



4.1


提供平台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技术参数


3年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技术参数与要求



1


机动车汽柴一体综合遥测仪系统技术参数与要求



1.1


系统须包含:便携式汽柴组合式遥感监测主机系统1套;便携式速度、加速度测试系统(含支撑及调整机构)1套、便携式无线车牌自动识别摄像机及附件1套。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遥测设备采用可调谐红外激光二极管差分吸收光谱技术、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微弱信号检测技术、多点光路测量技术等测量分析技术。

★1、监测项目

汽油车测量项目为: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

★2、测量范围

CO 为 0%-10%;

CO? 为 0%-16%;

HC≤10000ppm;

NOx≤10000ppm;

3、技术指标

(1)CO 精度:相对误差为±10%或绝对误差为±0.25%, 取最大值;

(2)CO? 精度:相对误差的±10%或绝对误差为±0.25%, 取最大值;

(3)HC 精度:相对误差的±15%或绝对误差为250ppm, 取最大值;

(4)NOx 精度:相对误差的±10%或绝对误差为250ppm, 取最大值;

(5)CO、CO?、HC、NOx 重复性误差不大于±5%;

(6)环境温度:-10℃至 45℃

4、其他指标

1)设备与主控计算机的数据交换,包括检测照片、数据、环境条件等以无线传输为主,无需电缆通过测试通道路面。设备也应具备有线传输能力。

2)设备部件具有高速稳定性:调节机构必须能承受通常路面的震动,高度易调节,方便仪器架设和调校。

3)设备的各独立单元为便携式。可以抵御下雨、长时间露天、灰尘和结露等的影响,外加安全标志,且适合车载,装载方便。

4)设备采取蓄电池供电,蓄电池可以方便拆下,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 4 小时,连续工作4小时时间的使用寿命应超过一年。

5)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关机动车遥测装置专利证书(提供专利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6)汽柴组合式遥感监测主机系统符合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标准(JB/T1996-2014)。



1.2


遥测设备采用可调谐红外激光二极管差分吸收光谱技术、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微弱信号检测技术、多点光路测量技术等测量分析技术。

★1、监测项目

柴油车监测项目为不透光烟度值。

★2、测量范围:

烟度为不透光烟度 0~100%,光吸收系数 k:0~16m-1

3、技术指标:

(1)不透光烟度精度:相对误差为±5%或绝对误差为±0.3%, 取最大值;

(2)排放数据捕获率不小于 85%;

(3)环境温度:-10℃至 45℃

4、其他指标

1)设备与主控计算机的数据交换,包括检测照片、数据、环境条件等以无线传输为主,无需电缆通过测试通道路面。设备也应具备有线传输能力。

2)设备部件具有高速稳定性:调节机构必须能承受通常路面的震动,高度易调节,方便仪器架设和调校。

3)设备的各独立单元为便携式。可以抵御下雨、长时间露天、灰尘和结露等的影响,外加安全标志,且适合车载,装载方便。

4)设备采取蓄电池供电,蓄电池可以方便拆下,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 4 小时,连续工作 4 小时时间的使用寿命应超过一年。



1.3


系统包含:主机便携供电系统1套,摄拍设备便携供电系统1套

电源为便携式锂电池电源,充放电次数不少于 500次,最大载电负荷可以保证道边设备使用8小时以上。



1.4


具备检测数据无线上传功能,通过无线互联网能将检测数据上传,上传的数据主要有车牌、车牌颜色、以及排放测试数据,有关数据上传格式和内容将根据用户要求在设备调试时提供。



1.5


气象测量系统

1、温度计检测范围为-10℃~50℃,测量精度为±0.5℃;

2、湿度计检测范围为5%~95%,准确度为满量程的±3%;

3、大气压检测范围:10hPa~1300hPa,测量精度为±1hPa;

4、风向、风速室外专用,测量范围 0~60m/S,测量精度± 0.3 m/s,分辨率 0.1 m/s。



1.6


1、处理器:配置≥Intel Xeon E3-1225 V3(3.2GHZ/8M);

2、内存:配置≥8G  DDR3,1600MHz;

3、硬盘:配置≥2 块 3T SATA(7200 rpm)硬盘;

4、操作系统:工厂预安装 Windows?7 专业版 64位(简体中文);

5、RAID 卡:支持 RAID0、1、10、5,当前 RAID5设置;

6、光驱:SATA 16X  DVDRW 刻录机;

7、显卡:配置≥1 块 nVIDIA Quadro NVS315 显卡;

8、输入输出部件:≥1 个千兆网口,≥2 个 USB3;

9、显示器:配置≥1 台 27 英寸专业宽屏液晶显示器,分辨率 2560 x 1440,点距≤0.2331,对比度1,000:1(典型值),动态对比度:2,000,000:1(最大值),响应时间 ≤6ms,水平视角≥178 度,

垂直视角≥178 度,输入端口配置有 HDMI 和DisplayPort,配 USB;

10、原厂 USB 键盘鼠标;

11、提供 3 年原厂保修服务;



1.7


系统包含:便携式笔记本电脑1台,及所安装的正版操作系统和正版杀毒软件。

知名品牌,windows 操作系统,配置要求不低于Intel八核,3MB 二级缓存,2G 独立显卡、硬盘不小于1T,内存不小于8G,DVD 刻录光驱,14 英寸及以下显示屏,无线网卡。原厂鼠标,整机提供三年原厂保修服务。可及时接收遥测数据及将数据发回中心服务器。



1.8


1)具有速度、加速度检测功能;

2)保证测量精度的车辆速度范围为:10-100km/h;车速校准的准确度不应低于0.5m/s;

3)加速度检测误差<±0.2m/s。



1.9


车牌车牌捕捉系统

(1)车辆图像抓获率≥98%,

(2)要求夜间能够有效捕捉、识别车型、车牌信息。配备夜间检测补光灯,由设备自动控制,夜间亮,白天不亮。

(3)车辆牌照识别软件:

①现场实时车辆牌照识别率≥95%;

②可识别牌照颜色和文字;

③校对系统;

④自动学习功能;

⑤按可信度对识别牌照排序;

⑥可计算车辆VSP,并筛选、标记出有效数据。高清摄像机:

检测摄像机:采用数码高清摄像机,可远程自动遥控调整其焦距、光圈和转向等,并将图像数据传输到计算机。



1.10


坡度角度检测范围: -15°至15°;精度±0.1°。



1.11


便携式彩色打印机,A4纸激光打印,轻巧和便于携带,体积小便于安装在车内使用。能与主控计算机连接,软件根据检测数据自动打印对超标车辆限期治理通知书、现场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

1、一次性可以放50张纸,连续打印;

2、黑白分辨率≥600×600dpi;

3、打印速度:黑白≥5页每分钟;彩色≥3页每分钟;

4、内存≥64MB;



1.12


静态试验测试,比对绿激光检测有效性;

能安全存放标准烟度片;配备足够的常用工具、专用工具与器材,配备质保期内所需易损易耗件;对配备的附件、零备件、易耗和易损件,应列出清单,并分项报价,以便以后购买。



1.13


8 升防腐内胆的标准气体钢瓶,并带有减压压力显示表的不锈钢减压阀。

CO:13.5%;

CO?:2.5%;

NO:1500ppm;

HC:1,3 丁二烯 100ppm;



1.14


满足尾气遥测设备系统所需备品备件。主要为:主机系统设备所用线缆、便携摄拍设备所用线缆、网线等。



1.15


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

可同时监测PM2.5、PM10、SO2、NO2、CO、O3。

1、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可测量PM2.5、PM10等细颗粒物,采用光散射原理,测量量程0.01~2000?g/m3,,测量重复性≤10%,准确度±10%,分辨率达到0.01?g/ m3,最大响应粒径范围0.1~10?m;空气动力学颗粒物粒径切割范围:1.0-10um;

2、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可测量CO、O3、SO2、NO2等,测量精度≤±2%,线性误差≤±1%,响应时间≤20秒,恢复时间≤20秒



1.16


通过拍照识别技术捕获车辆牌照,与当地数据库中车辆信息自动对比,判断车辆有无环保标志及黄绿标车情况,从而对车辆进行黄绿标及单双号限行。



1.17


系统须包含:在线监测控制分析软件1套、尾气烟度测量系统软件1套、尾气遥测数据查询与分析软件1套、尾气遥测数据采集与发送软件1套、尾气遥测实时数据显示软件1套、机动车尾气遥测中心软件1套。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1)软件界面为简体中文,仪器所有软件与 windows系统兼容,方便使用;

2)系统在开启电源后自动启动,并对系统的各单元进行自动检测,同时将检测结果给予显示;

3)录像完整并压缩 1/4 格式储存,能储存所有车辆的视频或图象照片,照片和数据应存放在独立文件夹中,车辆图象照片文件名用识别车牌和日期时间组合命名;

4)具备柴油车和汽油车检测数据能力,柴油车和汽油车检测记录分别使用不同文件记录并使用不同的目录名。

5)测量数据以 excel 数据库记录格式实时记录在硬盘上,同时自动备份,生成文件名中有检测日期。数据记录使用增量记录方式,同一天检测的数据只生成一个文件,并能为用户操作使用。

6)具备 2 组或 2 组以上用户限值输入功能,限值应能根据车辆登记日期及环保标志类型分别选择设置方式,且要求按车辆登记日期设置限值时,除限值能由操作员修改外,其实施标准日期也能由操作员修改。设置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既要存入检测数据记录文件,又要存入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同样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数据记录使用增量记录方式,同一天检测的数据只生成一个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

7)记录内容为:测量时间、地点、仪器操作人员、车辆行驶中的CO、CO?、HC、NOx、不透光烟度,道路坡度、环境参数、车辆行驶速度,加速度,车牌,车型,烟羽量、对应车辆照片文件名等,记录容量应大于 5万组测量数据(或仅限计算机记录容量限制);

8)具备检测数据无线上传功能,通过无线互联网能将检测数据上传,上传的数据主要有车牌、车牌颜色、以及排放测试数据,有关数据上传格式和内容将根据机动车排放数据管理中心要求在设备调试时提供;

9)系统应具备用户设置检测方法功能(应将柴油车和汽油车控制软件整合为一个统一软件管理),检测方法设置主要有三种状况,即柴油车检测、汽油车检测、柴油车和汽油车同时检测三种状态。对于柴油车和汽油车同时检测状态,系统应具备柴油车和汽油车判别能力,判别方法可以如下:对于车辆信息库已有相关信息的车辆,根据检测时识别车牌信息调用数据库信息判别柴油或汽油车;对于车辆信息库中没有相关信息的车辆则通过由用户设定不透光烟度车辆判别限值(该值不同于排放限值,应设置专门的判别限值输入菜单)对车辆作临时判别,即假定超过判别限值的为柴油车,低于判别限值的为汽油车。可自动或手动进行相关标定;

10)系统应设置两级管理权限,两级管理权限如下:系统管理员需要密码登录,可以管理系统的所有功能,包括数据、车辆信息、限值与判别限值的修改或导入等;检测员权限不需要密码登录,检测员只具备检测权限和对记录数据、相关检测信息、车辆信息等的阅览权限,具备数据分析、统计、查询等权限。不具备相关修改权限。

11)系统应具备数据统计、分析、查询能力,至少应具备检测量、超标数量、超标比例统计分析,具备综合查询和特例查询能力。统计分析应具备临时限值(由统计分析人员临时输入一个限值)进行超标车辆数量和超标比例统计。

12)可以根据需要实时或通过查询调用车辆信息和检测数据进行检测数据、车辆照片等打印能力,具备统计分析结果与统计分析图片打印能力。

★13)系统应具备应用于超标车辆执法的相应功能,包含超标车辆的查询、超标报警、超标处罚。



2


设备专用装载车及改装要求



2.1


设备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移动遥测车(含配件及设备)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车辆经过按时、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车辆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

3、如未能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所要求的内容,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2.2


专用装载车改装要求

整个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要在提供完整、可靠设备的同时,还必须为整个系统提供规范、达标的车辆改装工作。车辆改装必须经由具备改装资质的车辆改装厂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规范文件。通过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和车辆改装服务,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

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包含现有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升级和本次建设的移动式遥感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要求针对两个系统进行有效的整合,统一用户的登录身份及权限等,最终实现数据共享。

3.1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升级

3.1.1管理端监管系统升级

按照国家三级联网要求,对检验机构管理、检验监督、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编码、违规记录、异地车辆、检验限值、数据联网等功能进行升级;按照新国标要求,对OBD数据、排放限值、检测报告、超标车型环保查验记录等进行升级,并随着业务增长对防作弊算法进行升级。

3.1.1.1检验机构管理系统

实现对检验机构、检测线、检验设备和检验耗材基本信息,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信息,以及检验人员信息登记备案管理,对检验机构、检测线和检测设备进行唯一编号,现场拍照并随记录保存,同时具备暂停检验机构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

对检测站和检测人员的详细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对检测站和检测人员的状态、增减、资质、锁止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检测站基本信息管理

对检测站的基本信息、相应资质、识别身份和网络参数进行统一登记,便于管理和检测站端系统的注册。

3.1.1.2车辆档案管理系统

在对已有各环保检测站车辆档案监管的基础上,对车辆档案进行查询统计,并针对这些高污染车辆建立专项的信息监控体系。

3.1.1.3车型环保目录集成管理系统

车型目录管理系统主要装载着机动车型的综合信息,为机动车检测提供标准的检测车型数据,以便于统一检测标准和限值等。定期更新的国家环保目录数据导入平台中心数据库,使环保目录数据融合进市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平台,导入的数据能够全市同步共享,提高环保目录的使用效率,减少人为因素产生的疏漏及误差。

达标车型目录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车型型号、发动机型号、排放标准、车辆类别、最大总质量、基准质量、驱动形式、变速箱形式、额定功率,额定转速等。车型目录数据可实现与国家达标车型目录定期自动同步更新。

3.1.1.4检验监督系统

监管系统具备排放检验监督功能,检验过程不规范、检验数据异常的及时提示预警,监督的内容至少包括:

外检流程,信息参数是否合理;

检验过程(视频(车牌、取样探头、集气管)、图像);

检验使用的参数(基准质量、方法、限值、环境参数);

检验机构日常运行情况(如设备自检、检查校准、标准物质等);

检验过程数据是否完整,接收到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过程数据计算结果。

检测场从其企业的效益出发,为了吸引客源,在车辆检查时采用多种违反法规的手段,降低了测试水平,造成虚假车辆排放数据;而这些方法隐蔽多样、作弊时间短暂,不留痕迹。检测人员则会由于社会人情因素,也会做出违反制度的行为,导致车辆排放数据丧失可靠性。现有系统缺乏对这些行为的控制、难以起到监督、防范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涉及分为三个方面:系统结构、人为因素、设备因素。

检测站、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的作弊行为(无论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都会对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产生极大的影响。而数据的不可靠,直接影响着对当地在用车排放的控制和正确的评价。

针对黄冈市的现状:对检测站监管力度不够,不能对检测过程的弄虚作假进行源头监管,导致检测报告不能反映车辆实际的排放情况,因此需要采集检测设备原始信号,建立机动车排放过程监督管理系统,杜绝检测作弊行为。

3.1.1.5检测数据审核系统

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自行配置审核策略,某些特定的车辆只有经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完成后,检测站才能相应打印报告单,具体审核策略由生态环境部门自己设定。

同时还要考虑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在监管人员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即便配置了审核策略也可由系统进行自动接管。

3.1.1.6数据管理系统

3.1.1.6.1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编码管理

检验数据包括车辆信息、检验环境参数、检验结果数据、检验过程数据、检验过程视频、检验过程照片,实时报送至监管系统。

监管系统在确认接收到完整的检验数据后生成并返回接收凭证,接收凭证仅代表监管系统接收到相应数据,用检验报告编码形式表示,编码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代码、检验机构联网顺序号、监管系统收到检验数据的时间、监管系统随机编码。

3.1.1.6.2 OBD数据管理

将检测车辆的OBD信息实时传输到系统中,对OBD数据进行管理。

3.1.1.6.3违规记录管理

监管系统具备违规记录功能,对违规车辆、检验机构进行记录管理,并将记录实时同步至上级管理端监管系统。

(1)检测场违规记录管理

系统实现对检测场违规记录的管理,实现检测场违规记录添加、删除、修改等。

(2)检测场人员违规记录管理

若检测场人员出现违规操作,则系统将该检测场人员列入违规记录中。系统实现检测场人员违规记录的管理,实现违规记录添加、删除、修改等。

(3)检测设备违规记录管理

系统实现检测设备违规记录的管理,实现记录添加、删除、修改等。

(4)路检违规车辆管理

对于在路检中发现的不合格车辆、违规车辆进入路检违规车辆管理。

(5)遥测超标车辆管理

系统实现遥测超标车辆的管理,实现信息添加、删除、修改等。

(6)逾期未检验车辆管理

系统实现逾期未检验车辆的管理,实现信息添加、删除、修改等。

(7)年检不合格车辆管理

对于在检测站进行年检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车辆进入年检不合格车辆管理。

(8)无维修记录车辆管理

对于检测不合格但无维修记录的车辆进入无维修记录车辆管理。

(9)强制报废车辆管理

对于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条件的车辆自动进入报废车辆管理。

(10)其它违规记录管理

对于特殊情况的车辆进行违规记录管理。

3.1.1.6.4异地车辆管理

监管系统设置允许已实现联网省份的异地车辆进行检验;并从上一级监管系统中同步本地车辆的异地检验数据,及时掌握本地车辆的异地检验情况。

3.1.1.6.5检验限值管理

监管系统按新标准设定检测限值,并且应用到实际检测中,不能被修改。

监管系统按标准设定适用的检验方法及检验限值,与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同步更新。

系统支持对各种工况和非工况限值统一管理,形成省、地市、检测机构限值三级同步机制。检测站的检测方法和限值必须与市监控中心保持同步,在国标或地标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够通过市监控中心的统一限值标准库与各检测站平台进行同步,保证检测限值全市唯一。

系统主要实现按车型和检测方法制定车辆尾气的相关排放限值集,通过统一在市监控中心端设置和管理不同检测方法(设备)所需要的各种排放限值参数,以确保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检测标准来进行车辆排气检测。检测限值根据检测方法分为稳态工况检测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检测限值、双怠速检测限值、加载减速检测限值、自由加速检测限值等几类。

车辆检测限值为车辆排放检测的阈值,当车辆检测结果超过限值其中的任何一项均视为该车辆排放超标,需要进行维修再重新进行车辆检测。

3.1.1.6.6集中超标车型环保查验记录管理

检验(含OBD检查和外观检查)工作中,如果发现某一车型车辆集中出现排放超标现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记录和取证工作,填好《集中超标车型环保查验记录表》并上报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时将记录信息通报同级公安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3.1.1.6.7检测方法锁定

根据机动车工作管理需求,新增本模块,使得同一个车型或者同一辆车一旦用简易工况法检测过,则该车或者同一个车型的车需要被锁定只能用该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不能再采用双怠速或者自由加速进行检测。

3.1.1.6.8车辆及车型信息解锁

根据机动车工作管理需求,新增本模块,为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车主第一次年检时,需要携带车辆登记证,通过高拍仪拍照并且上传到管理端监管系统中,登记人员需严格按照车辆登记证录入车辆及车型信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人员可以抽查检测站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车主下次年检时或者同一个车型的车主来进行年检时,该车的车型信息不能被修改。如果发现以前录入的信息有误,可以由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解锁,由检测站重新登记录入数据。

3.1.1.7综合查询系统

对本模块进行升级,将环检机构查询、车辆查询、环保目录查询等分散的查询功能,通过车辆、检测机构等将信息关联起来进行查询,并可根据业务需求实现自定义查询功能。

系统能够按不同方式(如按车牌号、检测时间段、单位、车型、车辆性质、超标车辆、逾期未检车辆等方式,包括基本传输的字段内容自由组合实现查询功能)对排气检测结果进行查询功能。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从宏观角度把握行业的运行情况提供有效工具。

3.1.1.8统计报表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定制每月、季度、年度综合报表用于部门上报使用,同时能够根据个性化定制需求定制报表的类型、样式。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定制每日、每周、每月、季度、年度综合报表用于部门上报使用,主要从检测角度统计常用的各种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检测量统计、合格量统计、检测方法检测量统计、排放标准统计等。

3.1.1.9权限管理系统

实现了可为不同的使用人员设置不同的使用权限和参数,可以限制用户访问主机资源,不同类型的用户只能访问相应的文件、区域或应用,可按区域、部门、职能等业务模式进行权限划分,权限级别不少于三级(市级、区县级、检测站)。

3.1.1.10日志管理系统

系统具备重要操作日志记录能力,凡是影响系统的所有操作都在系统日志中予以记录,系统日志采用统一的格式来进行记录,系统日志按分类来进行管理。

系统自动记录用户的关键操作动作,包括时间、用户、操作动作、功能模块、操作对象等。

3.1.1.11省、市自动断网功能

当网络故障排除重新连通后,已上传到市服务器的临时检测数据将即时上传至省级监管中心服务器数据库中。离线检测管理功能提供离线检测授权操作,内容包括环检机构名称、离线检测时间段、授权人等信息。

3.1.1.12数据联网系统

管理端监管系统除与检验机构各类信息实时同步,还需与省环保厅和环保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实现与省级管理平台数据对接及共享。并预留端口以便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通过数据库交换接口的方式或者过Web Service接口的方式进行数据查询和数据更新的服务。系统实现对黄冈市各区县环保局进行车辆信息、检测站管理、检测数据等数据上报、下载等交互功能。

3.1.2检验机构端系统升级

3.1.2.1外观检查

系统按标准规定具备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查验功能。

车辆预检:首先检测员检查受检车辆的行驶证,并对车辆的识别号(VIN)或底盘号进行核查,检结果需输入指定的字段。若测未通过不能继续进行检测,并在报告处打印“放弃检测-底盘号不正确”。检测员根据标准的规定进行预检,并输入预检结果。如果预检失败,屏幕上应显示一个文本字段,列出导致失败的错误原因。同时应终止检测过程,并在报告中打印检测结果:在规定的检查项目…出现错误”。如果车辆通过了预检,检测软件允许开始进行随后的检测。

检查被检车辆的车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烧机油、或者严重冒黑烟现象,如有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检查燃油蒸发控制系统连接管路的连接是否正确、完整。如果发现有老化、龟裂、破损或堵塞现象,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对单一燃料的燃气汽车不需要进行此项检验。(汽油车检查)

检查发动机排气管、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外观及安装紧固部位是否完好,如有腐蚀、漏气、破损或松动的,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检查车辆是否配置有OBD系统。

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如不适合(例如:无法手动切换两驱驱动模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等),应标注。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异物。(柴油车检查)

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简易工况法检测,如不适合(例如:无法手动切换两驱驱动模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等),应标注。进行简易工况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异物。(汽油车检查)

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检验时应查验污染控制装置是否完好。

3.1.2.2 OBD检查

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进行OBD检查。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断开OBD诊断仪。

OBD检验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

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判定OBD检验不合格。如果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要求车主充分行驶后再进行复检。

检验机构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

OBD诊断仪能实现OBD检查数据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

对配置有远程在线监控装置的在用汽车,查验其装置通讯是否正常。

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OBD检查不合格。

3.1.2.3检验方法和限值

车辆外检信息录入后,系统根据车辆信息,按照标准要求分配检验方法、检测线和限值。

根据不同的检验方法,检验限值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烟度值、过量空气系数、轮边功率等,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限值应用准确。

有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切换到最大燃料消耗模式进行测试,如无最大燃料消耗模式,则切换到混合动力模式进行测试,在测试时若发动机自动熄火自动切换到纯电模式,无需中止测试,可进行至测试结束。

3.1.2.4排放检验及结果判定

具备与可向检验设备软件传递检验开始、中止、检查自检等指令,可传递车辆参数、接收返回的检验过程、结果数据。

根据新国标要求,设定结果判定规则。如下:

如果污染物检测结果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限值要求,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加载减速法功率扫描过程中,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否则判定为检验结果不合格。

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车辆,如果OBD检验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检验完毕后,应签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报告。

禁止使用降低排放控制装置功效的失效策略。所有针对污染控制装置的篡改都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

如果双怠速法过量空气系统超出标准中的控制范围,也判定车辆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如果OBD检查不合格时,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3.1.2.5 排放检验报告打印

系统按要求上传完整的检验数据并接收到管理端监管系统返回的检验报告编码后,自动打印排放检验报告。

也可通过车牌号或者车架号查询到刚刚检测的车辆,然后打印本次检测的报告单。

检测站在打印报告单之前,根据系统审核配置,某些车辆由环保部门审核完后才能打印报告单,具体审核策略由环保部门自己设定。

3.1.2.6数据报送

采集的各类信息,如检验环境参数、检验结果数据、检验过程数据、检查自检、设备故障和维修等,与监管系统实时联网,并实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数据。

3.2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3.2.1数据查询

要能够提供本平台获取的任何信息(遥感检测数据、空气质量数据、车流量数据、气象环境数据)进行单独或组合查询的功能,查询的对象包括检测结果报告、AQI指数据及污染单因子、车流量、气象参数等。

3.2.2 电子地图

提供在线电子地图功能,基于该电子地图,可查看遥测点位分布情况、移动遥感车实时或历史定位信息、并能够实现遥感检测数据等统计专题图功能。

3.2.3 统计分析

基于平台系统的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可根据用户的各种分析统计要求对检测数据和处罚数据进行分析、统计。统计分析的结果可生成的各种业务报表,报表格式统一为EXCEL格式。可实现定制每日、每月、季度、年度综合报表用于上报使用,可实现某一时段内遥测等超标车辆按照站点、车辆类型、燃油类型进行统计分析。

3.2.4 车流量统计

以特定遥感监测点位、用户自由选定的日期范围为查询和分析的基础,对车流量数据进行综合统计。通过统计数据,获取有关车流量变化规律的信息,各种燃料在车辆车流量中的点比、年、月、日车流量变化特征、高峰时段车流量与日车流量的占比、外地车与本地车在车流量中的占比、各使用类别车在车流量中的占比、各类号牌在车流量中占比等。统计结果应以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

3.2.5 数据有效率统计

数据有效率=有效数据/实测车流量×100%

(由于环境因素造成的数据无效情况除外)

要至少能按时间段、站点、燃油类别、号牌种类、使用类别、本外地车辆进行单独或组合统计。统计结果应以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

3.2.6 遥感监测合格率统计

检测合格率=合格数/有效数据×100%

要至少能按时间段、站点、燃油种类、号牌种类、使用类别、本外地车、超标因子进行单独或组合条件统计。统计结果应以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

3.2.7 不合格占比率

不合格占比率=某类不合格车辆/不合格车辆总数据×100%。

要至少能按时间段、站点、燃油种类、号牌种类、使用类别、本外地车、超标因子单独或组合条件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应以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

3.2.8监测数据接口与基本信息接口

采集的遥感监测、检查标定和交通流量等信息应实时上传管理端软件,并通过环保专网和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实现市级、省级到国家联网功能。平台应实现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网,共享车辆数据,交换车辆超标排放的证据。

遥感监测数据、检查标定和交通流量等信息数据提供接口服务;

按照省环保专网和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的数据接口标准进行接口的设计。

3.2.9国家及省平台数据同步

数据库应定期与管理端软件进行同步更新。应建立本地车辆数据库,车辆数据库定期和监测点位同步。车辆数据库应按要求上传至省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

3.2.10空气质量监测

记录监测点位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使用图表的形式显示空气质量的变化。

实时采集空气质量信息,并上传至服务端;

可对监测点位的记录进行管理,支持多关键字查询和导出功能。

4  运行维护服务

负责移动式遥感监测车运行维护、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运行维护,保障遥感车辆、系统正常运行,提供驻场服务。

(1)例行操作: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整理相关数据形成各类报表,在日常的操作中及时获得数据平台的运行状态,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隐患。

(2)响应支持:发现数据平台故障后,及时反馈给业主方,在双方达成的服务品质协议承诺内尽快降低和消除对数据平台业务的影响。

(3)优化改善:运维方通过例行操作深入了解业务需求,通过提供调优、改进等服务,达到提高数据平台性能或管理能力的目的。

(4)咨询评估:运维方结合业务需求,通过对数据平台整体运行情况的调研和分析,提出咨询建议或评估的方案。

(5)日常管理:配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环检线进行监督管理。

数据平台运维管理的主要流程包含了:事件管理、事故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发布管理、知识管理。通过上述流程的制定与规范化,以达成以下以下目标:

4.1遥测车路检维护要求

(1)至少安排1名技术人员和1名持有B照驾驶证的司机,用于遥感监测车上路检测时的跟车服务,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上路检测过程中跟车人员的安全问题由中标方保障,由于司机不正常行驶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并恢复正常。

(2)所有遥测指标数据(包括各项尾气参数、气象参数、VSP参数、PM2.5等)上传正常,在建设完成验收后应满足《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联网规范(试行)》及《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监测法)(HJ845-2017)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且数据上传应保证准确、及时、有效。国家另行出台新规范的,参照规范执行。

(3)技术员和司机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的需求(包括常规性监测、应急监测、专项监测),驾驶移动式遥测车上路开展监测工作,出具有效的检测数据。中标方每月月底前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下月上路监测的工作计划;

(4)遥测车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监测法)(HJ845-2017)的要求摆放和调试监测设备,并保证能产出有效监测数据,现场调试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解决遥测设备在检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当日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

(5)当日完成监测任务后,需完成设备维护工作,并将车辆停放至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指定位置,运维人员将监测数据拷在专用U盘交给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6)当日完成监测任务后,运维人员配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填写现场记录单,司机负责填写行车记录单。

(7)出车时:移动式遥测车应保障监测时设备电量充足。对设备外观、镜片、摄像机、支架、打印机、显示屏、标样气体、汽油发电机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出车前后:保持移动式遥测车内设备及相应的接线整洁,车身外观清洁,出车监测前需到清洗店对车辆进行清洗。

(9)负责定期维护和维修的相关工作,应参照相关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使用寿命周期和实际使用情况更换相关零配件和耗材,并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维护方案,并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同意的方案做好零配件和耗材的备品、备料的工作。
   (10) 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因恶劣气候、交通事故、偷盗抢或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可能会造成遥感检测监管系统损坏的,需提前提供相应处置计划,设置专人负责设备的安全、办理设备安全保障保险等手续,避免设备损坏,对确实无法避免的损坏,应提供相关解决措施和法律救济方案,避免遭受损失。
  (11)对设备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检定,通过市级或以上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

     (12)运维期间遥感车辆保险费、油费、高速公路费、保养费、备品备件费等一切费用及后期遥感监测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流量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2 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运行维护

(1)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方要求整理相关数据形成各类报表,在日常的操作中及时获得数据平台的运行状态,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隐患。

(2)发现数据平台故障后,及时反馈给业主方。

(3)通过对数据平台整体运行情况的调研和分析,提出咨询建议或评估的方案。

(4)配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环检线进行监督管理。

五、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2、验收要求:

(1)主要设备到货安装前由招标人与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设备开箱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2)设备安装完成后,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与中标人代表共同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验收结果经双方签字有效,如本项目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服务要求:

(1)供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2)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3)质保期:所有硬件设备质保期三年(招标文件里面另规定的从其规定),软件类(不改变软件架构)提供三年免费升级运维服务。

(4)投标人必须在周边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专职维修人员,并提供办公地址(以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出现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现场服务响应时间是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一般故障在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后两小时内修复完毕,重大故障在到达故障现场后四小时内修复完毕,提供充足的备件更换。如因中标人售后服务不及时而造成损失,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对招标人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并负责提供培训资料的准备,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计划。

现修改为: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背景

目前,全国已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六阶段。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各省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很多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并强化协调配合,从新车达标监管、在用车环保管理、高污染车加速淘汰、车用燃料改善及车用尿素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机动车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开展柴油货车治理专项行动,推进“车、油、路”同步,大力防治机动车对大气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虽然黄冈市近几年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目标考核、城市排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持续增加,改善难度越难越大。同时,随着黄冈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日益凸显,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改善黄冈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瓶颈。

同时,城区内机动车“冒黑烟”和尾气超标排放问题较突出,尤其是中型以上柴油车日常维护不到位、部分车主为了减少运营成本,不添加柴油机尾气处理液造成尾气超标“冒黑烟”。《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发〔2018〕44号)、《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和《湖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均要求建设机动车遥测系统,增加在用机动车监测手段。

移动式遥测系统可实现因地制宜,便携式设点监测,并可直接读取正常通行的车辆排放的气体和烟度,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也不影响检测人员身体健康,在最短的时间内,全自动化、高效、快速地检测到汽车排放的CO、CO?、NO、HC、烟度等各类监测数据,帮助监管及执法人员迅速完成数据统计分析,第一时间发现区域高污染排放车辆,为生态环境部门管理机动车减排决策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对环保超标车辆进行判定遴选,为环保人员精准执法提供依据。

二、项目要求

建立一个集数据采集、统计查询、信息共享等为一体的机动车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在用车环保检测、路检、抽检管理、检测业务管理、车辆的基本信息管理等在内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功能,实现对各种检测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数据查询统计,并完成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自动监管、科学管理与实时调度,把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结果进行可视化的展现,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一)采购基于遥测技术的移动遥测车,具有机动车尾气遥测、车加速度及速度监测、车牌抓拍、车道实时监控、流量统计、数据显示及信息提示以及无标车限行和单双号限行(可选配)等功能,建设遥测数据管理平台,并能与生态环境局现有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进行无缝联接;

(二)车牌识别采用视频,保证获得最大识别率;

(三) 尾气遥测要保证取样的及时性、代表性和高度适应性,能针对不同大小车辆准确、高效抓取烟羽值;

(四) 检测设备应设计小巧、便携、使用灵活,能适应不同气候条件下的稳定正常运行,并具备高度扩展性;

(五)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系统应用的特点、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技术水平等因素,合理配置软硬件资源,采用具有良好可扩充性、可靠性和灵活的通讯方式,在满足系统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建设成本及运行成本;

(六) 对整个应用系统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讯网络技术和科学管理技术,项目建设的硬件设备、支撑软件、系统平台应采用主流产品和技术,以便升级和维护。

(七)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必须通过国内省级以上计量测试部门的检测(包括CO、CO?、HC、NOX、烟度检测并且提供检测报告或计量许可证)

(八)尾气遥测应保障数据取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能针对不同的气象条件,对准确度不高的数据进行筛选。

(十)采用的车型应列入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可改装车型名录中,车身长度应小于6M,座位数应少于9个,以便车辆改装后可顺利上蓝牌。

(十一)设备安装应满足车载移动环境的特殊要求,做到紧固和阻尼减震,充分考虑人员工作安全,无影响人身安全的潜在因素,考虑供电系统安全。

(十二)进行检测工作时,必须能够保证车辆处于紧闭状态,以便操作人员不受尾气污染的影响,同时不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检测操作的正常进行。

(十三)车体分为三个功能区:驾驶区、监测区、承载区,监测区与承载区间有隔断,隔断上有透明门窗;承载区需满足遥测设备的摆放要求,监测区需满足工作需要的空间大小。

(十四)完成遥测监测数据信息系统与已有的黄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对接升级,合并建设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平台。

三、采购清单内容

序号


名称


要求


数量


备注



1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1.1


机动车汽柴一体综合遥测仪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2


系统便携电源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3


气象仪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4


工控机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台


 



1.5


便携式电脑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台


 



1.6


速度、加速度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7


车牌捕捉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8


数显倾角仪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9


激光打印机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台


 



1.10


标准样气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2瓶


 



1.11


备品备件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批


 



1.12


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1.13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软件


详见技术参数与要求


1套


 



2


设备专用装载车及改装



2.1


15座高顶轻型客车


满足设备存放及改装要求,高顶带侧拉门,整车质保两年或5万公里。

车身尺寸:长度5500mm以上 6000mm以下,高度2500mm以上,3000mm以下

座位数:15座以下

环保标准:国5及以上

驱动方式:前驱

燃油类别:柴油或汽油

发动机排量:2.0L(含)以上

变速箱:手动

上牌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辆


 



2.2


UPS电源系统


机架式,容量3KVA,提供遥测设备工作电源,能满足车载设备连续工作需要。

充分考虑车载安全布局、人身安全防护和紧急情况处理。(提供车载供电系统电路图和系统构建说明)


1套


 



2.3


5KW柴油发电机


运行时可为开启车顶空调并为车辆供电系统应急充电。


1套


 



2.4


设计制作带降噪隔热\导轨\上掀门轴流风机的发电机舱


满足发电机存放要求,可以拉出发电和加油。


1套


 



2.5


发电机外上掀门


发电机存放舱外掀门,掀开角度应方便发电机加油,配机械锁。


1套


 



2.6


配装 1.5P 顶置空调


供冷/暖两用空调,满足车载要求。


1套


 



2.7


配装市电输入装置(50 米线盘组)


采用 4.5 平方电缆,满足车辆市电充电要求。


1套


 



2.8


设计制作全车配电控制箱、全车布线(含网络、电源插座组)


有发电机供电和外接电源转换开关,UPS 供电开关,车顶 LED 屏供电开关,LED 屏升降按钮,LED屏升起指示灯,空调供电开关,电源电压指示表,满足车辆改装要求。


1套


 



2.9


配装220VLED 顶灯


满足车辆照明要求。


4套


 



2.10


配装后上车踏板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11


左右后窗封盲窗


金属封板,喷车体同色漆。


2套


 



2.12


配装可旋转单人座


可前后移动,靠背可旋转朝前或朝后,包真皮。


2套


 



2.13


设计制作带移窗前隔断


操作仓和装载仓分离,移窗用透明玻璃,方便观察。


1套


 



2.14


设计制作车载式机柜,支架


机柜具有办公抽屉,支架能摆放日常用品,可方便安装控制面板、机架式 UPS,工控机,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1套


 



2.15


设计制作前舱组合工作柜


两边工作柜可方便安装蓄电池。


1套


 



2.16


配装工作面板


耐磨,耐擦洗。


1套


 



2.17


后舱两侧内饰花纹铝板处理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18


设计制作前舱吊柜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19


前舱铺车用地板皮,后舱地板铺花纹铝板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20


配装不锈钢行李架及爬梯


具有防滑措施


1套


 



2.21


配装烟雾报警器


满足通用车内烟雾报警要求


1套


 



2.22


配装 GPS 导航仪和可视倒车雷达


DVD、导航、后视一体机(含 7 寸监视屏)、倒车后红外防雨摄像头(全部含5年服务费用 )


1套


 



2.23


全车外观及标识


根据要求定制


1套


 



2.24


车内侧壁左右内饰改装


满足改装需求


1套


 



2.25


后舱设备柜和固定装置


按照设备外形尺寸加工,方便摆放遥测设备和供电电池。


1套


 



2.26


设备储存区全减震机架


保护相关设备


1套


 



2.27


车顶加固及电子显示屏底座处理


带护栏、底部美化裙边、平台上铺防滑花纹铝板


1套


 



2.28


LED 显示屏


LED 显示屏面积不小于 0.8 ㎡,过往车辆可清晰看见显示内容,显示颜色:≥65536 色,灰度等级:≥256 级,工作电压:220V±15%,40-60Hz,可视角度-60°至+30°,水平±70°或以上,像素密度:≥6400 点/㎡,效果高于双基色显示屏,点距:10mm或更好,抗冲击、防水、防风,寿命大于 10 万小时。


1套


 



2.29


小型灭火器


满足车内消防安全要求


2只


 



2.30


对讲机


通讯频道数量:16个

通话时间:通话时间不小于8小时

频率范围;403-425mhzz

产品功率:1-4W(UHF)

电源:7.2V


2个


 



2.31


警用锥形筒式隔离墩


PVC反光锥套,具有良好的柔韧性,抗滚压及硬物碰撞,防日晒雨打,耐热耐寒不龟裂,不变色,颜色醒目,保障遥测现场操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10个


 



3


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


 


 



3.1


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升级


详见技术参数


1套


 



3.2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系统


详见技术参数


1套


 



4.1


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技术参数


3年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技术参数与要求



1


机动车汽柴一体综合遥测仪系统技术参数与要求



1.1


点燃式发动机排气采用可调谐红外二级管激光差分吸收光谱技术或等效光源测量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的浓度;采用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或等效光源测量尾气中氮氧化物(NO)、碳氢化合物(HC)的浓度;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测量,其应采用550-570nm波长的绿激光光源,采用其他等效光源的,需由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出具的针对等效光源的专项技术鉴定报告;林格曼黑度可使用视频摄像设备进行拍摄。

★1、监测项目

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不透光度(PM)。可有效监测汽油车、柴油车尾气污染物。★2、测量范围

CO:(0-10)%;

CO2:(0-16)%;

HC≤10000ppm;

NOX≤10000ppm;

不透光度(PM)为(0-100)%;

3、测量精度

(1)CO精度:相对误差为±10%或绝对误差为±0.25%, 取最大值;

(2)CO2精度:相对误差为±10%或绝对误差为±0.25%, 取最大值;

(3)HC精度:相对误差为±15%或绝对误差为±250ppm, 取最大值;

(4)NOX精度:相对误差为±10%或绝对误差为±20ppm, 取最大值;

(5)不透光度(PM)精度:绝对误差为±3%或相对误差为±5%,取最大值。

4、重复性误差

CO、CO2、HC、NO、不透光度重复性误差不大于±5%。

5、检出率

车辆在加速状态且尾气排放管后置或者中间条件下,有效捕获率不小于85%。

6、其他指标

1)设备与主控计算机的数据交换,包括检测照片、数据、环境条件等以无线传输为主,无需电缆通过测试通道路面。设备也应具备有线传输能力。

2)设备部件具有高速稳定性:调节机构必须能承受通常路面的震动,高度易调节,方便仪器架设和调校。

3)设备的各独立单元为便携式。可以抵御下雨、长时间露天、灰尘和结露等的影响,外加安全标志,且适合车载,装载方便。



1.2


系统包含:主机便携供电系统1套,摄拍设备便携供电系统1套

电源为便携式锂电池电源,充放电次数不少于 500次,最大载电负荷可以保证道边设备使用6小时以上,连续工作6小时时间的使用寿命应超过一年。



1.3


气象测量系统

1、温度计检测范围为-10℃~50℃,测量精度为±0.5℃;

2、湿度计检测范围为5%~95%,准确度为满量程的±3%;

3、大气压检测范围:10hPa~1300hPa,测量精度为±1hPa;

4、风向、风速室外专用,测量范围 0~60m/S,测量精度± 0.3 m/s,分辨率 0.1 m/s。



1.4


1、处理器:配置≥Intel Xeon E3-1225 V3(3.2GHZ/8M);

2、内存:配置≥8G  DDR3,1600MHz;

3、硬盘:配置≥2 块 3T SATA(7200 rpm)硬盘;

4、操作系统:工厂预安装 Windows?7 专业版 64位(简体中文);

5、RAID 卡:支持 RAID0、1、10、5,当前 RAID5设置;

6、光驱:SATA 16X  DVDRW 刻录机;

7、显卡:配置≥1 块 nVIDIA Quadro NVS315 显卡;

8、输入输出部件:≥1 个千兆网口,≥2 个 USB3;

9、显示器:配置≥1 台24英寸专业宽屏液晶显示器,分辨率 2560 * 1440,点距≤0.2331,对比度1,000:1(典型值),动态对比度:2,000,000:1(最大值),响应时间 ≤6ms,水平视角≥178 度,

垂直视角≥178 度,输入端口配置有 HDMI 和DisplayPort,配 USB;

10、原厂 USB 键盘鼠标;

11、提供 3 年原厂保修服务;

12、必须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正版杀毒软件。



1.5


便携式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正版杀毒软件。

知名品牌,windows 操作系统,配置要求不低于Intel八核,3MB 二级缓存,2G 独立显卡、硬盘不小于1T,内存不小于8G,DVD 刻录光驱,14 英寸及以下显示屏,无线网卡。原厂鼠标,整机提供三年原厂保修服务。



1.6


1)具有速度、加速度检测功能;

2)保证测量精度的车辆速度范围为:10-100km/h;

3)车速检测:(10-50)km/h,误差:±1.6km/h, (50-100)km/h,

误差:±3 km/h。

4)加速度检测误差<±0.2m/s2



1.7


车牌捕捉系统

(1)车辆图像抓获率≥98%,

(2)要求夜间能够有效捕捉、识别车型、车牌信息。配备夜间检测补光灯,由设备自动控制,夜间亮,白天不亮。

(3)车辆牌照识别软件:

①现场实时车辆牌照识别率≥95%;

②可识别牌照颜色和文字;

③校对系统;

④自动学习功能;

⑤按可信度对识别牌照排序;

⑥可计算车辆VSP,并筛选、标记出有效数据。



1.8


坡度角度检测范围: -15°至15°;精度±0.1°。



1.9


便携式彩色打印机,A4纸激光打印,轻巧和便于携带,体积小便于安装在车内使用。能与主控计算机连接,软件根据检测数据自动打印对超标车辆限期治理通知书、现场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

1、一次性可以放50张纸,连续打印;

2、打印速度:黑白≥5页每分钟;彩色≥3页每分钟;

3、内存≥64MB;



1.10


2瓶8 升防腐内胆的标准气体钢瓶,并带有减压压力显示表的不锈钢减压阀,作为遥测系统检测环境背景标定。



1.11


满足遥测系统的维护与维修工作专用工具及设备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



1.12


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

可同时监测PM2.5、PM10、SO2、NO2、CO、O3。

1、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可测量PM2.5、PM10等细颗粒物,采用光散射原理,测量量程0.01~2000?g/m3,,测量重复性≤10%,准确度±10%,分辨率达到0.01?g/ m3,最大响应粒径范围0.1~10?m;空气动力学颗粒物粒径切割范围:1.0-10um;

2、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可测量CO、O3、SO2、NO2等,测量精度≤±2%,线性误差≤±1%,响应时间≤20秒,恢复时间≤20秒



1.13


1)软件界面为简体中文,仪器所有软件与 windows系统兼容,方便使用;

2)系统在开启电源后自动启动,并对系统的各单元进行自动检测,同时将检测结果给予显示;

3)录像完整并压缩 1/4 格式储存,能储存所有车辆的视频或图象照片,照片和数据应存放在独立文件夹中,车辆图象照片文件名用识别车牌和日期时间组合命名;

4)具备柴油车和汽油车检测数据能力,柴油车和汽油车检测记录分别使用不同文件记录并使用不同的目录名。

5)测量数据以 excel 数据库记录格式实时记录在硬盘上,同时自动备份,生成文件名中有检测日期。数据记录使用增量记录方式,同一天检测的数据只生成一个文件,并能为用户操作使用。

6)具备 2 组或 2 组以上用户限值输入功能,限值应能根据车辆登记日期及环保标志类型分别选择设置方式,且要求按车辆登记日期设置限值时,除限值能由操作员修改外,其实施标准日期也能由操作员修改。设置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既要存入检测数据记录文件,又要存入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同样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数据记录使用增量记录方式,同一天检测的数据只生成一个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

7)记录内容为:测量时间、地点、仪器操作人员、车辆行驶中的CO、CO?、HC、NOx、不透光烟度,道路坡度、环境参数、车辆行驶速度,加速度,车牌,车型,烟羽量、对应车辆照片文件名等,记录容量应大于 5万组测量数据(或仅限计算机记录容量限制);

8)具备检测数据无线上传功能,通过无线互联网能将检测数据上传,上传的数据主要有车牌、车牌颜色、以及排放测试数据,有关数据上传格式和内容将根据机动车排放数据管理中心要求在设备调试时提供;

9)系统应具备用户设置检测方法功能(应将柴油车和汽油车控制软件整合为一个统一软件管理),检测方法设置主要有三种状况,即柴油车检测、汽油车检测、柴油车和汽油车同时检测三种状态。对于柴油车和汽油车同时检测状态,系统应具备柴油车和汽油车判别能力,判别方法可以如下:对于车辆信息库已有相关信息的车辆,根据检测时识别车牌信息调用数据库信息判别柴油或汽油车;对于车辆信息库中没有相关信息的车辆则通过由用户设定不透光烟度车辆判别限值(该值不同于排放限值,应设置专门的判别限值输入菜单)对车辆作临时判别,即假定超过判别限值的为柴油车,低于判别限值的为汽油车。可自动或手动进行相关标定;

10)系统应设置两级管理权限,两级管理权限如下:系统管理员需要密码登录,可以管理系统的所有功能,包括数据、车辆信息、限值与判别限值的修改或导入等;检测员权限不需要密码登录,检测员只具备检测权限和对记录数据、相关检测信息、车辆信息等的阅览权限,具备数据分析、统计、查询等权限。不具备相关修改权限。

11)系统应具备数据统计、分析、查询能力,至少应具备检测量、超标数量、超标比例统计分析,具备综合查询和特例查询能力。统计分析应具备临时限值(由统计分析人员临时输入一个限值)进行超标车辆数量和超标比例统计。

12)可以根据需要实时或通过查询调用车辆信息和检测数据进行检测数据、车辆照片等打印能力,具备统计分析结果与统计分析图片打印能力。

13)系统应具备应用于超标车辆执法的相应功能,包含超标车辆的查询、超标报警。



2


设备专用装载车及改装要求



2.1


设备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移动遥测车(含配件及设备)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车辆经过按时、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车辆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

3、如未能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所要求的内容,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2.2


专用装载车改装要求

整个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要在提供完整、可靠设备的同时,还必须为整个系统提供规范、达标的车辆改装工作。车辆改装必须经由具备改装资质的车辆改装厂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规范文件。通过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和车辆改装服务,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

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包含现有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升级和本次建设的遥感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要求针对两个系统进行有效的整合,统一用户的登录身份及权限等,最终实现数据共享。

3.1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系统升级

3.1.1管理端监管系统升级

按照国家三级联网要求,对检验机构管理、检验监督、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编码、违规记录、异地车辆、检验限值、数据联网等功能进行升级;按照新国标要求,对OBD数据、排放限值、检测报告、超标车型环保查验记录等进行升级,并随着业务增长对防作弊算法进行升级。

3.1.1.1检验机构管理系统

实现对检验机构、检测线、检验设备和检验耗材基本信息,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信息,以及检验人员信息登记备案管理,对检验机构、检测线和检测设备进行唯一编号,现场拍照并随记录保存,同时具备暂停检验机构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

对检测站和检测人员的详细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对检测站和检测人员的状态、增减、资质、锁止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检测站基本信息管理

对检测站的基本信息、相应资质、识别身份和网络参数进行统一登记,便于管理和检测站端系统的注册。

3.1.1.2车辆档案管理系统

在对已有各环保检测站车辆档案监管的基础上,对车辆档案进行查询统计,并针对这些高污染车辆建立专项的信息监控体系。

3.1.1.3车型环保目录集成管理系统

车型目录管理系统主要装载着机动车型的综合信息,为机动车检测提供标准的检测车型数据,以便于统一检测标准和限值等。定期更新的国家环保目录数据导入平台中心数据库,使环保目录数据融合进市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平台,导入的数据能够全市同步共享,提高环保目录的使用效率,减少人为因素产生的疏漏及误差。

达标车型目录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车型型号、发动机型号、排放标准、车辆类别、最大总质量、基准质量、驱动形式、变速箱形式、额定功率,额定转速等。车型目录数据可实现与国家达标车型目录定期自动同步更新。

3.1.1.4检验监督系统

监管系统具备排放检验监督功能,检验过程不规范、检验数据异常的及时提示预警,监督的内容至少包括:

外检流程,信息参数是否合理;

检验过程(视频(车牌、取样探头、集气管)、图像);

检验使用的参数(基准质量、方法、限值、环境参数);

检验机构日常运行情况(如设备自检、检查校准、标准物质等);

检验过程数据是否完整,接收到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过程数据计算结果。

检测场从其企业的效益出发,为了吸引客源,在车辆检查时采用多种违反法规的手段,降低了测试水平,造成虚假车辆排放数据;而这些方法隐蔽多样、作弊时间短暂,不留痕迹。检测人员则会由于社会人情因素,也会做出违反制度的行为,导致车辆排放数据丧失可靠性。现有系统缺乏对这些行为的控制、难以起到监督、防范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涉及分为三个方面:系统结构、人为因素、设备因素。

检测站、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的作弊行为(无论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都会对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产生极大的影响。而数据的不可靠,直接影响着对当地在用车排放的控制和正确的评价。

针对黄冈市的现状:对检测站监管力度不够,不能对检测过程的弄虚作假进行源头监管,导致检测报告不能反映车辆实际的排放情况,因此需要采集检测设备原始信号,建立机动车排放过程监督管理系统,杜绝检测作弊行为。

3.1.1.5检测数据审核系统

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自行配置审核策略,某些特定的车辆只有经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完成后,检测站才能相应打印报告单,具体审核策略由生态环境部门自己设定。

同时还要考虑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在监管人员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即便配置了审核策略也可由系统进行自动接管。

3.1.1.6数据管理系统

3.1.1.6.1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编码管理

检验数据包括车辆信息、检验环境参数、检验结果数据、检验过程数据、检验过程视频、检验过程照片,实时报送至监管系统。

监管系统在确认接收到完整的检验数据后生成并返回接收凭证,接收凭证仅代表监管系统接收到相应数据,用检验报告编码形式表示,编码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代码、检验机构联网顺序号、监管系统收到检验数据的时间、监管系统随机编码。

3.1.1.6.2 OBD数据管理

将检测车辆的OBD信息实时传输到系统中,对OBD数据进行管理。

3.1.1.6.3违规记录管理

监管系统具备违规记录功能,对违规车辆、检验机构进行记录管理,并将记录实时同步至上级管理端监管系统。

(1)检测场违规记录管理

系统实现对检测场违规记录的管理,实现检测场违规记录添加、删除、修改等。

(2)检测场人员违规记录管理

若检测场人员出现违规操作,则系统将该检测场人员列入违规记录中。系统实现检测场人员违规记录的管理,实现违规记录添加、删除、修改等。

(3)检测设备违规记录管理

系统实现检测设备违规记录的管理,实现记录添加、删除、修改等。

(4)路检违规车辆管理

对于在路检中发现的不合格车辆、违规车辆进入路检违规车辆管理。

(5)遥测超标车辆管理

系统实现遥测超标车辆的管理,实现信息添加、删除、修改等。

(6)逾期未检验车辆管理

系统实现逾期未检验车辆的管理,实现信息添加、删除、修改等。

(7)年检不合格车辆管理

对于在检测站进行年检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车辆进入年检不合格车辆管理。

(8)无维修记录车辆管理

对于检测不合格但无维修记录的车辆进入无维修记录车辆管理。

(9)强制报废车辆管理

对于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条件的车辆自动进入报废车辆管理。

(10)其它违规记录管理

对于特殊情况的车辆进行违规记录管理。

3.1.1.6.4异地车辆管理

监管系统设置允许已实现联网省份的异地车辆进行检验;并从上一级监管系统中同步本地车辆的异地检验数据,及时掌握本地车辆的异地检验情况。

3.1.1.6.5检验限值管理

监管系统按新标准设定检测限值,并且应用到实际检测中,不能被修改。

监管系统按标准设定适用的检验方法及检验限值,与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同步更新。

系统支持对各种工况和非工况限值统一管理,形成省、地市、检测机构限值三级同步机制。检测站的检测方法和限值必须与市监控中心保持同步,在国标或地标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够通过市监控中心的统一限值标准库与各检测站平台进行同步,保证检测限值全市唯一。

系统主要实现按车型和检测方法制定车辆尾气的相关排放限值集,通过统一在市监控中心端设置和管理不同检测方法(设备)所需要的各种排放限值参数,以确保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检测标准来进行车辆排气检测。检测限值根据检测方法分为稳态工况检测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检测限值、双怠速检测限值、加载减速检测限值、自由加速检测限值等几类。

车辆检测限值为车辆排放检测的阈值,当车辆检测结果超过限值其中的任何一项均视为该车辆排放超标,需要进行维修再重新进行车辆检测。

3.1.1.6.6集中超标车型环保查验记录管理

检验(含OBD检查和外观检查)工作中,如果发现某一车型车辆集中出现排放超标现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记录和取证工作,填好《集中超标车型环保查验记录表》并上报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时将记录信息通报同级公安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3.1.1.6.7检测方法锁定

根据机动车工作管理需求,新增本模块,使得同一个车型或者同一辆车一旦用简易工况法检测过,则该车或者同一个车型的车需要被锁定只能用该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不能再采用双怠速或者自由加速进行检测。

3.1.1.6.8车辆及车型信息解锁

根据机动车工作管理需求,新增本模块,为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车主第一次年检时,需要携带车辆登记证,通过高拍仪拍照并且上传到管理端监管系统中,登记人员需严格按照车辆登记证录入车辆及车型信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人员可以抽查检测站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车主下次年检时或者同一个车型的车主来进行年检时,该车的车型信息不能被修改。如果发现以前录入的信息有误,可以由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解锁,由检测站重新登记录入数据。

3.1.1.7综合查询系统

对本模块进行升级,将环检机构查询、车辆查询、环保目录查询等分散的查询功能,通过车辆、检测机构等将信息关联起来进行查询,并可根据业务需求实现自定义查询功能。

系统能够按不同方式(如按车牌号、检测时间段、单位、车型、车辆性质、超标车辆、逾期未检车辆等方式,包括基本传输的字段内容自由组合实现查询功能)对排气检测结果进行查询功能。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从宏观角度把握行业的运行情况提供有效工具。

3.1.1.8统计报表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定制每月、季度、年度综合报表用于部门上报使用,同时能够根据个性化定制需求定制报表的类型、样式。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定制每日、每周、每月、季度、年度综合报表用于部门上报使用,主要从检测角度统计常用的各种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检测量统计、合格量统计、检测方法检测量统计、排放标准统计等。

3.1.1.9权限管理系统

实现了可为不同的使用人员设置不同的使用权限和参数,可以限制用户访问主机资源,不同类型的用户只能访问相应的文件、区域或应用,可按区域、部门、职能等业务模式进行权限划分,权限级别不少于三级(市级、区县级、检测站)。

3.1.1.10日志管理系统

系统具备重要操作日志记录能力,凡是影响系统的所有操作都在系统日志中予以记录,系统日志采用统一的格式来进行记录,系统日志按分类来进行管理。

系统自动记录用户的关键操作动作,包括时间、用户、操作动作、功能模块、操作对象等。

3.1.1.11省、市自动断网功能

当网络故障排除重新连通后,已上传到市服务器的临时检测数据将即时上传至省级监管中心服务器数据库中。离线检测管理功能提供离线检测授权操作,内容包括环检机构名称、离线检测时间段、授权人等信息。

3.1.1.12数据联网系统

管理端监管系统除与检验机构各类信息实时同步,还需与省环保厅和环保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实现与省级管理平台数据对接及共享。并预留端口以便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通过数据库交换接口的方式或者过Web Service接口的方式进行数据查询和数据更新的服务。系统实现对黄冈市各区县环保局进行车辆信息、检测站管理、检测数据等数据上报、下载等交互功能。

3.1.2检验机构端系统升级

3.1.2.1外观检查

系统按标准规定具备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查验功能。

车辆预检:首先检测员检查受检车辆的行驶证,并对车辆的识别号(VIN)或底盘号进行核查,检结果需输入指定的字段。若测未通过不能继续进行检测,并在报告处打印“放弃检测-底盘号不正确”。检测员根据标准的规定进行预检,并输入预检结果。如果预检失败,屏幕上应显示一个文本字段,列出导致失败的错误原因。同时应终止检测过程,并在报告中打印检测结果:在规定的检查项目…出现错误”。如果车辆通过了预检,检测软件允许开始进行随后的检测。

检查被检车辆的车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烧机油、或者严重冒黑烟现象,如有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检查燃油蒸发控制系统连接管路的连接是否正确、完整。如果发现有老化、龟裂、破损或堵塞现象,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对单一燃料的燃气汽车不需要进行此项检验。(汽油车检查)

检查发动机排气管、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外观及安装紧固部位是否完好,如有腐蚀、漏气、破损或松动的,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检查车辆是否配置有OBD系统。

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如不适合(例如:无法手动切换两驱驱动模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等),应标注。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异物。(柴油车检查)

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简易工况法检测,如不适合(例如:无法手动切换两驱驱动模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等),应标注。进行简易工况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异物。(汽油车检查)

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检验时应查验污染控制装置是否完好。

3.1.2.2 OBD检查

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进行OBD检查。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断开OBD诊断仪。

OBD检验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

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判定OBD检验不合格。如果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要求车主充分行驶后再进行复检。

检验机构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

OBD诊断仪能实现OBD检查数据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

对配置有远程在线监控装置的在用汽车,查验其装置通讯是否正常。

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OBD检查不合格。

3.1.2.3检验方法和限值

车辆外检信息录入后,系统根据车辆信息,按照标准要求分配检验方法、检测线和限值。

根据不同的检验方法,检验限值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烟度值、过量空气系数、轮边功率等,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限值应用准确。

有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切换到最大燃料消耗模式进行测试,如无最大燃料消耗模式,则切换到混合动力模式进行测试,在测试时若发动机自动熄火自动切换到纯电模式,无需中止测试,可进行至测试结束。

3.1.2.4排放检验及结果判定

具备与可向检验设备软件传递检验开始、中止、检查自检等指令,可传递车辆参数、接收返回的检验过程、结果数据。

根据新国标要求,设定结果判定规则。如下:

如果污染物检测结果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限值要求,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加载减速法功率扫描过程中,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否则判定为检验结果不合格。

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车辆,如果OBD检验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检验完毕后,应签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报告。

禁止使用降低排放控制装置功效的失效策略。所有针对污染控制装置的篡改都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

如果双怠速法过量空气系统超出标准中的控制范围,也判定车辆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如果OBD检查不合格时,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3.1.2.5 排放检验报告打印

系统按要求上传完整的检验数据并接收到管理端监管系统返回的检验报告编码后,自动打印排放检验报告。

也可通过车牌号或者车架号查询到刚刚检测的车辆,然后打印本次检测的报告单。

检测站在打印报告单之前,根据系统审核配置,某些车辆由环保部门审核完后才能打印报告单,具体审核策略由环保部门自己设定。

3.1.2.6数据报送

采集的各类信息,如检验环境参数、检验结果数据、检验过程数据、检查自检、设备故障和维修等,与监管系统实时联网,并实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数据。

3.2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系统

3.2.1数据查询

要能够提供本平台获取的任何信息(遥感检测数据、空气质量数据、车流量数据、气象环境数据)进行单独或组合查询的功能,查询的对象包括检测结果报告、AQI指数据及污染单因子、车流量、气象参数等。

3.2.2 电子地图

提供在线电子地图功能,基于该电子地图,可查看遥测点位分布情况、移动遥感车实时或历史定位信息、并能够实现遥感检测数据等统计专题图功能。

3.2.3 统计分析

基于平台系统的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可根据用户的各种分析统计要求对检测数据和处罚数据进行分析、统计。统计分析的结果可生成的各种业务报表,报表格式统一为EXCEL格式。可实现定制每日、每月、季度、年度综合报表用于上报使用,可实现某一时段内遥测等超标车辆按照站点、车辆类型、燃油类型进行统计分析。

3.2.4 车流量统计

以特定遥感监测点位、用户自由选定的日期范围为查询和分析的基础,对车流量数据进行综合统计。通过统计数据,获取有关车流量变化规律的信息,各种燃料在车辆车流量中的点比、年、月、日车流量变化特征、高峰时段车流量与日车流量的占比、外地车与本地车在车流量中的占比、各使用类别车在车流量中的占比、各类号牌在车流量中占比等。统计结果应以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

3.2.5 数据有效率统计

数据有效率=有效数据/实测车流量×100%

(由于环境因素造成的数据无效情况除外)

要至少能按时间段、站点、燃油类别、号牌种类、使用类别、本外地车辆进行单独或组合统计。统计结果应以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

3.2.6 遥感监测合格率统计

检测合格率=合格数/有效数据×100%

要至少能按时间段、站点、燃油种类、号牌种类、使用类别、本外地车、超标因子进行单独或组合条件统计。统计结果应以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

3.2.7 不合格占比率

不合格占比率=某类不合格车辆/不合格车辆总数据×100%。

要至少能按时间段、站点、燃油种类、号牌种类、使用类别、本外地车、超标因子单独或组合条件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应以多种方式展示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

3.2.8监测数据接口与基本信息接口

采集的遥感监测、检查标定和交通流量等信息应实时上传管理端软件,并通过环保专网和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实现市级、省级到国家联网功能。平台应实现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网,共享车辆数据,交换车辆超标排放的证据。

遥感监测数据、检查标定和交通流量等信息数据提供接口服务;

按照省环保专网和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的数据接口标准进行接口的设计。

3.2.9国家及省平台数据同步

数据库应定期与管理端软件进行同步更新。应建立本地车辆数据库,车辆数据库定期和监测点位同步。车辆数据库应按要求上传至省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

3.2.10空气质量监测

记录监测点位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使用图表的形式显示空气质量的变化。

实时采集空气质量信息,并上传至服务端;

可对监测点位的记录进行管理,支持多关键字查询和导出功能。

4  运行维护服务

负责移动式遥感监测车运行维护、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运行维护,保障遥感车辆、系统正常运行,提供驻场服务。

(1)例行操作: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整理相关数据形成各类报表,在日常的操作中及时获得数据平台的运行状态,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隐患。

(2)响应支持:发现数据平台故障后,及时反馈给业主方,在双方达成的服务品质协议承诺内尽快降低和消除对数据平台业务的影响。

(3)优化改善:运维方通过例行操作深入了解业务需求,通过提供调优、改进等服务,达到提高数据平台性能或管理能力的目的。

(4)咨询评估:运维方结合业务需求,通过对数据平台整体运行情况的调研和分析,提出咨询建议或评估的方案。

(5)日常管理:配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环检线进行监督管理。

4.1遥测车路检维护要求

(1)至少安排1名技术人员和1名持有B照驾驶证的司机,用于遥感监测车上路检测时的跟车服务,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上路检测过程中跟车人员的安全问题由中标方保障,由于司机不正常行驶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并恢复正常。

(2)所有遥测指标数据(包括各项尾气参数、气象参数、VSP参数、PM2.5等)上传正常,在建设完成验收后应满足《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联网规范(试行)》及《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监测法)(HJ845-2017)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且数据上传应保证准确、及时、有效。国家另行出台新规范的,参照规范执行。

(3)技术员和司机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的需求(包括常规性监测、应急监测、专项监测),驾驶移动式遥测车上路开展监测工作,出具有效的检测数据。中标方每月月底前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下月上路监测的工作计划;

(4)遥测车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监测法)(HJ845-2017)的要求摆放和调试监测设备,并保证能产出有效监测数据,现场调试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解决遥测设备在检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当日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

(5)当日完成监测任务后,需完成设备维护工作,并将车辆停放至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指定位置,运维人员将监测数据拷在专用U盘交给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6)当日完成监测任务后,运维人员配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填写现场记录单,司机负责填写行车记录单。

(7)出车时:移动式遥测车应保障监测时设备电量充足。对设备外观、镜片、摄像机、支架、打印机、显示屏、标样气体、汽油发电机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出车前后:保持移动式遥测车内设备及相应的接线整洁,车身外观清洁,出车监测前需到清洗店对车辆进行清洗。

(9)负责定期维护和维修的相关工作,应参照相关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使用寿命周期和实际使用情况更换相关零配件和耗材,并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维护方案,并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同意的方案做好零配件和耗材的备品、备料的工作。
   (10) 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因恶劣气候、交通事故、偷盗抢或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可能会造成遥感检测监管系统损坏的,需提前提供相应处置计划,设置专人负责设备的安全、办理设备安全保障保险等手续,避免设备损坏,对确实无法避免的损坏,应提供相关解决措施和法律救济方案,避免遭受损失。
  (11)对设备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检定,通过市级或以上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

     (12)运维期间遥感车辆保险费、油费、高速公路费、保养费、备品备件费等一切费用及后期遥感监测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流量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2 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系统运行维护

(1)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方要求整理相关数据形成各类报表,在日常的操作中及时获得数据平台的运行状态,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隐患。

(2)发现数据平台故障后,及时反馈给业主方。

(3)通过对数据平台整体运行情况的调研和分析,提出咨询建议或评估的方案。

(4)配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环检线进行监督管理。

五、其他要求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5、验收要求:

(1)主要设备到货安装前由招标人与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设备开箱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2)设备安装完成后,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与中标人代表共同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验收结果经双方签字有效,如本项目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6、服务要求:

(5)供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6)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7)质保期:所有硬件设备质保期三年(招标文件里面另规定的从其规定),软件类(不改变软件架构)提供三年免费升级运维服务。

(8)投标人必须在周边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专职维修人员,并提供办公地址(以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出现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现场服务响应时间是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一般故障在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后两小时内修复完毕,重大故障在到达故障现场后四小时内修复完毕,提供充足的备件更换。如因中标人售后服务不及时而造成损失,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对招标人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并负责提供培训资料的准备,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计划。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第四条“评分标准”内容为:

评委评分表



评分项目


分数


评  分  标  准



报价部分


15


以各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5分,其它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技术

部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8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中第四条“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非★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带“★”条款需提供技术证明材料或设备彩页)



建设方案


5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技术路线、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合理性、符合性、安全性、扩展性、维护性等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专用装载车的改装设计


5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专用装载车的改装方案给分:方案合理、完善且配有图纸的为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计量认证


3


投标人所投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通过省级(含)以上计量认证机构的认证(气体、不透光、速度加速度、温湿度气压、整机系统),并取得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审核)的得3分,没有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运维服务方案


15


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日常检测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为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2、根据各投标人对于检测数据准确、及时性具体的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比: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线运行规范及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比: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的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黄冈市各车辆监管机构(交警、交通运输等)的配合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的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人员配置


5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的运维人员数量、人员学历、资格证书、从业经验等进行综合评比: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的不得分。



软件著作权

 


3


投标人取得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2分;投标人取得机动车尾气检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1分。

本项最多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审核)。



设备保险


1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7年8月-2019年7月)为遥测设备购买财产保险的证明资料的给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专利


3


投标人具备与机动车尾气遥感技术相关的专利,具备实用新型专利得2分,具备发明专利得3分,此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原件审核);



服务保障能力


2


各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地周边地区有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网点的给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原件审核,合同租赁期需已满一年以上)



商务部分


企业荣誉


2


根据投标人提供荣誉证明的数量及等级给分,每获得地市级荣誉的,一份给1分;每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一份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资信等级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资信等级证书情况给分:取得AAA资信等级证书得3分,取得AA资信等级证书得2分,取得A资信等级证书得1分。



ISO资质

 


4


投标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 O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投标人承诺及服务措施


10


1、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延长半年质保期的,加1分,最高可得2分(须提供质保期延长的书面承诺书)。

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及验收方案给分:内容详尽、有利于招标人安排的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条不得分。

3、投标人若提供了响应交货时间、质量要求的承诺书,并且承诺书中含有具体经济处罚措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给分:内容详尽、科学合理,并有利于招标人安排的为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条不得分。



业绩


16


1、根据各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内实施完成类似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的业绩个数给分:每一个给2分,最多给4分。

2、根据各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内实施完成类似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软件给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软件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3、根据各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内实施完成类似运营维护的业绩个数给分:每一个给2分,最多给6分。

注:本项最多16分。

 



合计得分


100




现修改为:

评委评分表



评分项目


分数


评  分  标  准



报价部分


15


以各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5分,其它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技术

部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8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中第四条“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非★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带“★”条款需提供技术证明材料或设备彩页)



建设方案


5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技术路线、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合理性、符合性、安全性、扩展性、维护性等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专用装载车的改装设计


5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专用装载车的改装方案给分:方案合理、完善且配有图纸的为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计量认证


3


投标人所投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通过省级(含)以上计量认证机构的认证(气体、不透光、速度加速度、温湿度),并取得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审核)的得3分,没有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运维服务方案


16


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包含设备、软件、网络正常运行的相关措施、设备安全保障措施、运维人员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评比:优得8-9分,良得5-7分,一般得1-4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线运行规范及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比: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的为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黄冈市各车辆监管机构(交警、交通运输等)的配合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的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人员配置


7


1、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的运维人员数量、人员学历、资格证书、从业经验等进行综合评比: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较差的不得分。

2、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每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软件著作权

 


3


投标人取得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2分;投标人取得机动车尾气监管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1分。

本项最多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审核)。



服务保障能力


3


1、各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地周边地区有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网点的给1.5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原件审核、购买或租赁房屋合同原件审核,合同租赁期需已满一年以上)

2、根据实施地周边地区售后服务团队的状况(人数、学历、工作经验等)得分,优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最多1.5分。



商务部分


企业荣誉


2


根据投标人提供荣誉证明的数量及等级给分,每获得地市级荣誉的,一份给1分;每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一份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资信等级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资信等级证书情况给分:取得AAA资信等级证书得3分,取得AA资信等级证书得2分,取得A资信等级证书得1分。



ISO资质

 


4


投标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 O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投标人承诺及服务措施


10


1、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延长半年质保期的,加1分,最高可得2分(须提供质保期延长的书面承诺书)。

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及验收方案给分:内容详尽、有利于招标人安排的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条不得分。

3、投标人若提供了响应交货时间、质量要求的承诺书,并且承诺书中含有具体经济处罚措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给分:内容详尽、科学合理,并有利于招标人安排的为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此条不得分。



业绩


16


1、 根据各投标人近5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内实

施完成类似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的业绩个数给分: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给2分,最高得4分。

2、 根据各投标人近5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内实

施完成类似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监督管理平台或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系统的业绩给分,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3、根据各投标人近5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内实施完成类似运营维护的业绩给分: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合计得分


100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9.2响应性证明材料内容为:

1)投标书;(附件一)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4)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5)投标货物清单;(附件四)

6)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五)

7)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六)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七)

9)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附件八)

9)中小企业声明;(附件九)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

11)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一)

1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 O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近五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内实施完成类似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的业绩、类似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软件或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软件开发的业绩、类似运营维护的业绩;(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附件十二);

14)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的资料;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职称、所获相关证书、2015年1月以来类似业绩等情况。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职称、所获相关证书等情况。

(3)项目班子人员的专业等情况。

15)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产品图片、品牌、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所用材质、文字资料、彩页、数据、检测报告、说明书等);

16)投标产品所应配备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

17)培训及验收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及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18)建设方案、专用装载车的改装设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包含:①日常监测方案;②对于监测数据准确、及时性具体的保障措施;③对各检测机构、检测线服务规范及培训方案;④针对黄冈市各车辆监管机构(交警、车管所等)的配合方案);

19)服务承诺;(应承诺质保期、上门服务时间、服务网点的分布、响应交货时间及质量要求的承诺书、备品更换情况等)

20)所投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通过省级(含)以上计量认证机构的认证,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近两年(2017年8月-2019年7月)为遥测设备购买财产保险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22)与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机动车尾气检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加盖公章);

23)与机动车尾气遥感技术相关的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4)企业荣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5)资信等级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6)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2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单独密封递交的原件内容有:

1)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关机动车遥测装置专利证书;

2)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证书;

3)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机动车尾气检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4)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

5)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网点的购买或租赁合同;

现修改为:

9.2响应性证明材料

1)投标书;(附件一)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4)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5)投标货物清单;(附件四)

6)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五)

7)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六)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七)

9)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附件八)

10)中小企业声明;(附件九)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

12)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一)

1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 O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近五年(2014年8月-2019年7月)内实施完成类似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的业绩、类似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系统、类似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监督管理平台的业绩、类似机动车尾气监管类运营维护的业绩的业绩;(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附件十二);

15)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的资料;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职称、所获相关证书、2015年1月以来类似业绩等情况。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职称、所获相关证书等情况。

(3)项目班子人员的专业等情况。

16)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产品图片、品牌、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所用材质、文字资料、彩页、数据、检测报告、说明书等);

17)投标产品所应配备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

18)培训及验收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及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19)建设方案、专用装载车的改装设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包含:①包含设备、软件、网络正常运行的相关措施、设备安全保障措施、运维人员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等;②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线运行规范及技术培训方案;③针对黄冈市各车辆监管机构(交警、车管所等)的配合方案);

20)服务承诺;(应承诺质保期、上门服务时间、服务网点的分布及服务网点售后服务团队的状况(人数、学历、工作经验等)、响应交货时间及质量要求的承诺书、备品更换情况等)

21)所投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通过省级(含)以上计量认证机构的认证,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移动式遥感监测仪器整机检测报告(报告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23)与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机动车尾气检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加盖公章);

24)企业荣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5)资信等级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6)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2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单独密封递交的原件内容有:

1)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关机动车遥测装置专利证书;

2)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证书;

3)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机动车尾气检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4)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网点的购买或租赁合同;

5)移动式遥感监测仪器整机检测报告(报告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

二、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具体如下:

1、原“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8:30时至9:30时”。

现延期至:“2019年9月9日上午8:30时至9:30”。

2、原开标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9:30时”。

现延期至:“2019年9月9日上午9:30时”。

三、其他事项不变。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来源: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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