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同仁县民族中学室外新建工程项(第二次)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5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同仁县民族中学室外新建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仁县教育局委托,拟对同仁县民族中学室外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同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3-8722779 |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邮箱1269192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