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共和(上午发布)县恰卜恰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7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共和县恰卜恰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共和县恰卜恰镇卫生院委托,拟对共和县恰卜恰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共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13142 |
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本公布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