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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月]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家具采购项目补充通知1月10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补充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90026项目各供应商: 一、应采购单位要求,DZC20190026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家具采购项目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公告及文件中要求:“提供所投1600办公桌直台、会议桌5米及木质衣柜产品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报告包含原材料环保等级达到E1标准。(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补充为:“提供所投1600办公桌直台、会议桌5米及木质衣柜产品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报告包含原材料环保等级达到E1标准。(检验报告所检测样品名称可类似,但功能用途必须相同。)(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二、本项目谈判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9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