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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什湖生态治理项目——香河河道(2019)整治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14日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什湖生态治理项目——香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什湖生态治理项目——香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MDSH-2019-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明 项目联系电话:027-840661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中法城凤凰路6号 联系方式:杨昕027-691129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明?027-84066127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楼2单元3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连续)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除总监外拟派监理项目部至少保证3名监理人员,其中不少于1名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监理上岗证上所述专业为准,不含总监),且须提供除总监外监理项目部所有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连续)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承诺(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7、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金证明)和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8、投标人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二单元3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明 项目联系电话:027-8406612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9.225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二单元3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二单元3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什湖生态治理项目——香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什湖生态治理项目——香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MDSH-2019-005 项目名称:什湖生态治理项目——香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项目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采购预算:49.2256万元,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工程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连续)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除总监外拟派监理项目部至少保证3名监理人员,其中不少于1名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监理上岗证上所述专业为准,不含总监),且须提供除总监外监理项目部所有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连续)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提供书面承诺(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7、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金证明)和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8、投标人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址: 自2019年1月14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1月16日下午16:00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节假日除外),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楼2单元3楼(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八、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请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本人必须携带受托代理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二代))及本公告“六、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公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将被拒绝)送达到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楼2单元3楼,经审核合格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9:30 分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22日9:30 分 2、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二单元3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十、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异,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等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采购人和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昕 联系电话:027-691129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楼2单元3楼 联系人:叶明 联系电话:027-84066127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13日
来源:湖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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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香河 项目 武汉 谈判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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