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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平潭综合实验(第二次)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大米)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14日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救灾物资(大米)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救灾物资(大米) 项目编号:[350190]SD[TP]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59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运营中心3号楼7层 联系方式:曾华源 13706996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0591-8795958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楼5层507-509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4)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5)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对此规定如有矛盾,以本条规定为准。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14日 10:45 至 2019年01月17日 10:4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5958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 10:45 至 2019年01月17日 10:4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楼5层507-509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楼5层507-50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救灾物资(大米) 数量:200(吨) 简要规格描述:珍珠米等,详见谈判文件
来源: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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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平潭 福建 谈判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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