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学生公寓安检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谈〔2018〕1033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良好的供货与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8、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3月06日 16: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3月13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3月14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 |
开标时间: | 2018年03月14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
采购人联系人: | 孙茹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64720889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729 0004 3410 901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金彩虹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888102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6952106 | 货物 | 套 | 1.0 | 采购学生公寓安检设备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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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