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4日发布包头市第四医院 包头市第四医院新住院楼净水机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556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四医院新住院楼净水机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556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净水机租赁服务相关经营许可;(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4)如是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5)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7)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净水机租赁服务。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7月10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7日 18: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A-1901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31日 14: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 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31日 14: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律云哲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037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1001014800059261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董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947276334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新住院楼净水机租赁服务.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31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7874697 服务 批 1.0 反渗透膜净水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四医院、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