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4日发布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磨粉机、清粉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529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磨粉机、清粉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529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其他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 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7月06日 12: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3日 12: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1-1101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3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30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糖厂厂区1幢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兴胜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15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1101A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501101962000002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兴达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于晓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237469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6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7881740 货物 台 1.0 磨粉机、清粉机设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