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4日发布达茂旗2014-2017年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565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达茂旗2014-2017年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565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农林牧副渔服务\林业服务\造林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第一标段(a包):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未及时换取新证的潜在供应商,旧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第二标段(b包):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有网围栏生产或经营许可(以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界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第三、四标段(c、d包):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绿化造林工程经营范围;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7月13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0日 09: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03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03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采购人名称: 达茂旗林业局 采购人地址: 达茂旗 采购人联系人: 牛连平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9472716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2020104000613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行政主管部门: 达茂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宗慧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540200137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880,000.00 B 169,500.00 C 5,679,600.00 D 4,579,9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7947831 服务 1 1.0 造林服务 7947837 服务 1 1.0 造林服务 7947850 服务 1 1.0 造林服务 7947852 服务 1 1.0 造林服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林业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