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5日发布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加装总磷总氮水质在线监测仪表采购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688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加装总磷总氮水质在线监测仪表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688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测绘专用仪器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2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所投核心产品—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含配套试剂)、环保数采仪(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环保监测数据平台软件(软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7月27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03日 12: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金融广场B座3楼项目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2018年08月03日 15:00 答疑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金融广场B座3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金融广场B座3楼项目部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昆都仑区金融广场B座3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4号街坊 采购人联系人: 王丽娜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472599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13028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4921771487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芳汀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闫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624727835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1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8013115 货物 批 1.0 加装总磷总氮水质在线监测仪表 网络地址和方法: 1、查看公告信息及报名,请使用使用浏览器打开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 2、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