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6日发布包头市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检测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783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检测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783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有良好信誉、能够向采购人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4)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包头市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检测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8月10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10:0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甲尔坝新村别墅C区16栋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30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30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李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63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金固大厦B座7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1295082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街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刘倩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03482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829,37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7798388 货物 1.0 检测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附采购明细)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