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6日发布包头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回购公共租赁住房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入围招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792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回购公共租赁住房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入围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792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需是2017年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入围企业(含甲乙级)(以包采公【2017】5888号、【2017】6113号中标公示里的造价入围企业进行核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技术装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5、参与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8月10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时代广场C座1303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31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31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 采购人联系人: 马兴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334102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时代广场C座13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20643860002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高新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采购办 项目负责人: 何玉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100472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8113422 服务 1.0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