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发布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场地修缮硬化工程施工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8013号) |
时间:2019-01-28 04: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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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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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8日发布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场地修缮硬化工程施工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8013号)
*{font-size:14px;color:#444;font-family:微软雅黑,"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Microsoft YaHei",Arial;} .table{width:960px;border:1px solid #ccc;padding:20px;margin:0px auto;margin-top:20px;margin-bottom:20px;} .title{text-align:center;height:50px;line-height:50px;background:#f5f5f5;color:#1c6da5;font-size:30px;font-weight:bold;} .table td{padding-top:10px;padding-bottom:10px;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line-height:36px;width:918px;} .table td h3{font-size:16px;padding-top:10px;padding-bottom:10px;} .table th{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text-align:left;font-size:15px;} .table a{color:#ff0000;} .intable{width:100%;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1px solid #ccc;} .intable td{padding-left:10px;} .intable2{width:100%;} .intable2 td{border-bottom:1px solid #ccc;} .intable2 th{border-bottom:1px solid #ccc;}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cde6ff;} .tableHeader b{font-size:15px;} .footer{border:none;text-align:right;} .title_erji{font-size:16px;font-weight:bold;} .clear{clear:both;}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场地修缮硬化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场地修缮硬化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8013号 采购目录: | 工程类\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承包该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8)项目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10)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场地修缮硬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9月18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9月26日 17:30 工作时间 | 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30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答疑会时间: | 答疑地址: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 14:30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 东河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新中西路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 | 弓立赫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41118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773223、13684747596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337,362.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8595181 工程 项 1.0 东河区法院场地修缮硬化工程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东河区人民法院、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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