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31日发布海丰县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智能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中国共产党海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 海丰县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智能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01-106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智能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7,697.32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1月31日 至 2019年02月1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文明南路1号坤盛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文明南路1号坤盛大厦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文明南路1号坤盛大厦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31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061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660-66227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人:杨自立 联系电话:0769-23663761
传真:0769-23663760 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海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委大院1栋3楼
联系人:周彩娟 联系电话:0660-6622786
传真:0660-6813138 邮编:516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