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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日发布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项目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2016-2020年度)(项目编号:HCZC2019-G3-3-SHJS)招标公告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项目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2016-2020年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项目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2016-2020年度) 项目编号:HCZC2019-G3-3-SHJ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方璐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598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1号 联系方式:石宇宁 0778-22813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方璐 0778-2259802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8.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01日 08:30 至 2019年02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11210013)批准,现就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的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项目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2016-2020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项目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2016-2020年度) 2、采购编号:HCZC2019-G3-3-SHJS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1)编写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和风险管控类项目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工作方案(2016-2020年度)。 (2)编写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类和风险管控类项目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等。 (3)对2016-2020年期间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土壤治理修复类和风险管控类项目开展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评估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后的实施效果。 (4)参考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治理修复类和风险管控类项目《实施方案》中“修复后环境管理计划”和相关费用,开展项目长期监控检测工作。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采购预算金额:约1458.23万(首期2016-2017年项目到位资金为1458.23万,后期2018-2020年项目以实际下达到位资金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治理效果评估须具备主持过市级及以上固体废物、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理领域技术规范、标准或防治规划(方案)编制能力,拥有固体废物、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领域的专业队伍和相关专家,熟悉该领域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3、跟踪检测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证),具备土壤的砷、镉、铅、锌、汞、锑等主要污染因子的检测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拟投入人员依法缴纳2018年10月-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治理修复工作的施工、监理单位(含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治理效果评估机构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治理效果评估机构和1家跟踪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的治理效果评估机构必须是主持过市级及以上固体废物、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防治规划(方案)编制的专业机构;跟踪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证),拥有土壤的砷、镉、铅、锌、汞、锑等主要污染因子的检测能力;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第三方治理效果评估机构或第三方跟踪检测机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为事业单位及高校可不提供)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2019年2月1日8时30分至2019年2月13日17时30分止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hec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并打印报名回执。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2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具体场地以当天电子大屏幕信息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同时递交下述材料(以下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六、网上查询公告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echi.gov.cn)。 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68号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1号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 电话:0778-2281372 电话/传真:0778-2259802 联系人:石宇宁 联系人:谭雄基 八、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8-2270025 采购单位: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单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 月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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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河池市 综合防治 土壤污染 第三方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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