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1日发布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党乡游客服务中心和古村民宿软装配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党乡游客服务中心和古村民宿软装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党乡游客服务中心和古村民宿软装配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CX-GK-ND-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533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新华书店4楼 联系方式:夏先生 0593-2173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钧 1355901987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新亚广场紫荆阁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 数量(部) 最高预算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交货期完工期 1 1-1 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党乡游客服务中心和古村民宿软装配套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批 3900000 78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施工完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3)①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否则投标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②因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或2018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须为加盖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投标代表名字和单位社保登记号;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投标文件涉及投标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投标人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新亚广场紫荆阁801室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2月 12日起至2019年02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新亚广场紫荆阁801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新亚广场紫荆阁801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账号:13210101040019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