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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2日发布包头医学院购置教学用车采购项目 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675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医学院购置教学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政采CG2017-037 采购目录: 货物类\通用设备\车辆\客车\大中型客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4.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另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已年审合格)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开始时间: 2017年03月13日 0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3月17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03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4月03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医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王英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77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2017.3.13.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1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4905098 货物 辆 2.0 购置教学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