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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2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印刷服务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印刷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印刷服务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HBCH-2019-Z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楠楠 项目联系电话:158033652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 联系方式:李梅、0316-2237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楠楠、15803365225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馨语星苑商业2B-2-1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选定3家印刷服务供应商入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1年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4、具有上一年度(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安次区馨语星苑商业2B-2-104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到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报名时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1年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4、具有上一年度(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8日,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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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廊坊市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公告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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