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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3日发布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小型消防站通信器材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小型消防站通信器材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小型消防站通信器材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DH-2019-FZB-0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311543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7号 联系方式:柳警官 联系方式:010-67189119转6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3115435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9)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7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一期3号楼11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滨河路11号东城消防支队永外消防站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⑥进口产品管理;⑦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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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城区 招标 公安 招标公告 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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