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2.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仟元 3.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313497078006 子账号:5010944600026001712 账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 402497002016 子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1918 注:为避免供应商转错子账号,供应商可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所投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 2、响应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对应标段的保证金账户。务必在用途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未在用途栏标注明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 3、投标保证金以到达对应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账户。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5、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92-336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