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6日发布包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园区信息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48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园区信息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政采CG2017-050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其他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必须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5)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阵列网络红外一体机、红外全球摄像机、网络NVR存储设备)的授权证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报名开始时间: 2017年04月14日 0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20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建华南路社保中心对面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东侧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贺荣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825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5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006515 货物 套 1.0 信息化监控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