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6日发布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智能用电项目采购A变更通知
变更通知 DZC20190001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DZC20190001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智能用电项目采购A项目竞争性谈判时间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获取文件时间变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1日17时0分截止。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9年3月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谈判时间变更:2019年3月4日9时30分前(9时30分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