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8日发布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服务项目(二包)二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光明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服务项目(一包)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服务项目(二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光明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服务项目(一包)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服务项目(二包) 项目编号:hczb-2019-203-1;hczb-2019-2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张晓娣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0977824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联系方式:阿布力克木185990322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立娜、张晓娣 0991-2629781、18097782413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30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 服务项目(二包) 二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其所需的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服务项目(二包)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服务项目(二包)
二、项目编号:hczb-2019-203-2 三、采购单位: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采购内容:五星校区物业服务、绿化、保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预算资金:64万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文件费:200元/包);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5日(每天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9: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A座22楼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1.2万元(壹万贰仟元整)。 1、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个人交款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2、账户信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门支行 账号:30000601040004017 行号:103881000068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阿布力克木 电话:18599032263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3003室 联系人:王立娜、张晓娣 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097782413 邮箱:1298015675@qq.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3、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10:30 至 2019年02月25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A座22楼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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