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8日发布青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枪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64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青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某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964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警械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 投标人须是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6年警用器械装备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的第十六包(某弹柜)中标目录企业;(4) 投标人相关产品需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认证;(5)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研发能力,且提供相关产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6)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青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某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10: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11日 10:3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2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25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昌福道 采购人联系人: 张培红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9501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刘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