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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8日发布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警务通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58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警务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政采CG2017-095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的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3)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4)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TF加密卡,要求能接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移动警务平台,移动应用软件:配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移动警务应用软件;(投标人报名后需携带警务通设备终端、TF加密卡、移动应用软件到采购单位进行现场演示);(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报名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03日 08: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09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18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23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23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政采CG2017-095-招标公告5.3.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81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163882 货物 批 1.0 移动警务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