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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9日发布宣威市海岱镇中心学校食堂(荤菜、素菜)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宣威市海岱镇中心学校食堂(荤菜、素菜)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宣威市海岱镇中心学校食堂(荤菜、素菜)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宣威市海岱镇中心学校食堂(荤菜、素菜)物资采购项目。 1.2采购预算价7205600.00元。 1.3采购内容:宣威市海岱镇初级中学、宣威市海岱镇(羊场村、乐所村、鼠场村、箐头村、文阁村、顾湾村、水坪村、代坪村、岩上村、鲁河村、腊谷村、德来村、密德村、磨嘎村、月亮田村、大栗树村)完小、宣威市金阳留守儿童小学,共十八所学校食堂(荤菜、素菜)物资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窗体顶端 1.4供货方式:根据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定的供货路线图及批准的供货方案,专人、专车派送,现场交货并签字验收合格。 1.5配送周期:1天1配送。 1.6供货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行业标准,每次验收合格。 1.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方按照采购方要求运送到各所学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窗体顶端 1.窗体顶端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窗体顶端 1.1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采购项目。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 1.3、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服务支持; 1.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信用查询: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用于本项目的信用评估报告,评估等级达到BBB级及以上。 2.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在供货时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必须是品质良好的产品。 2.2投标人必须承诺设置固定的符合要求的仓储场所和运输车辆及各所学校服务人员的配置。 2.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一年以内(2018年度)的供销台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须提供与养殖场(合作社)签署针对本项目肉类的供货协议,(因受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East African Swine fever,ASF)疫情影响各投标单位应根据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报名,避免中标后无法供应。 3.3特别说明:供应商所供肉类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定点屠宰厂(场)宰杀加工,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提供与取得合法资质的定点屠宰厂签署的供货协议) 3.4投标企业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02月20日至2019年02月26日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jyxt.qj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先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由法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持“网上报名回执”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坤城20号商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授权则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提供一年以内(2018年度)的供销台账及供货协议; (8)“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无违法失信情况截图加盖公章。 (9)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用于本项目的信用评估报告。 (10)报名时,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报名事宜(包括同一人用多家单位资质报名、同一人代不同公司签字等),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领取事宜(包括同一个人领取多家单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相关登记表上不同单位由同一个人填写、代领、代签等),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取消资质年检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招标文件费用:¥800.00元/份,售后不退。 3.3 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及电子版一套(U盘)。 3.4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9年 03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送到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5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03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6 本项目将于2019年 03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授权委托的)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 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5.招标(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 招 标 人:宣威市海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陶勇 电 话:1398894720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来女士 联系电话:13619448026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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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宣威 荤菜 素菜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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