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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9日发布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1.1 本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伊河路办公区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公开-2019-8号 2.1 服务内容:(1)甲方人员工作日每日两餐(早餐、中餐); (2)人员管理; (3)餐厅清洁; (4)食品安全; (5)其他食堂相关劳务服务工作。 2.2 具体工作要求: 2.2.1服务时间:早餐开餐时间:7:10至8:30;午餐开餐时间:12:00至13:00,正常开餐,不得延误; 2.2.2人员要求:共16人:经理:1人;大厨:3人;配菜:1人;面点师傅:3人;凉菜师傅:1人;回民师傅:2人;服务人员:5人;双休日、节假日须有管理人员值班,随时接收工作。经理、副经理须有丰富的餐饮业管理经验,厨师须有2级厨师证一名,3级厨师证两名。 工作人员须100%持健康证上岗,年龄在55岁以下,仪表端正,没有犯罪前科。 2.2.3设备正常消耗损坏由甲方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乙方浪费食材的,乙方照价赔偿;每日操作前,由生产安全员对水、电、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建立台账,并在经理监督下签字确认后方可工作。因乙方操作或维护不当,导致发生火灾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甲方的损坏设备应当赔偿。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2.2.4 服务:乙方须确保饭菜质量和现场服务满意度。以“热情、周到、温馨”服务作为服务宗旨,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调整,诚恳接受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达到服务满意为止。每季度发放一次征求意见表,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服务质量差,人员缺少导致服务跟不上的,第一次发生就餐人员投诉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警告,第二次发生就餐人员投诉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检查。发生第三次投诉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服务费300—500元(从次月劳务管理费中扣除),投诉超过三次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3 服务地点:郑州市伊河路与秦岭路向西50米路南;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019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2.5 采购预算价:6.655万元/月,共159.72万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1 潜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 供应商拟派人员必须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 供应商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2月19日~ 2019年2月26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00;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6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5 购买文件需携带“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会议室; 6.1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桐柏路200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371-6769264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高先生 电 话:0371-63976168/63976198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 2019年2月19日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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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郑州市 中原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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