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医疗保障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门诊部医疗保障设备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门诊部医疗保障设备项目
1.3
招标编号:DLZC-2019-6
1.4
采购预算:33.5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医疗保障设备采购
25.000000
8.500000
33.500000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1.除颤监护仪,(1套);2.心电图机,(1套);3.转运呼吸机,(1套);4.便携式心电监护仪(1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资格后审
2.2
截至2019年3月12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国产设备除外);
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5、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9年02月21日起至2019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行约100米)。;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医疗保障设备采购
5000.00
2019年03月07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3月13日13:00至2019年03月13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十四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3月13日 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3月13日 13:45: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二十九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40号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赵林
联系人:
韩广鑫
电话:
0411-86503566
电话:
0411-88898529
传真:
传真:
0411-8889854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自2019年02月20日起,至2019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