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1日发布呼和浩特铁路局生活管理服务总公司(中心)包头三幼教学备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谈〔2017〕926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铁路局生活管理服务总公司(中心)包头三幼教学备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7〕926号 招标文件编号: NMGTF-2017-506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投标人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教具、玩具的生产或经销资格,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 3、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供货与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无犯罪行贿记录;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教学备品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为无)。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24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27日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06月0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02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02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采购人名称: 呼和浩特铁路局生活管理服务总公司(中心)包头三幼 采购人地址: 阿尔丁大街10号街坊 采购人联系人: 王惠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3549019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6005250105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民族东路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冀国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教学备品).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90,855.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314664 货物 1.0 教学用品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铁三幼、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