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2日发布金水区高速出入市口、互通立交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水区高速出入市口、互通立交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区高速出入市口、互通立交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水区高速出入市口、互通立交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JSC2019-G-45号 2.3项目地点:郑州市 2.4项目预算金额:34889215.83元 2.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45日历天; 第二标段:45日历天; 第三标段:45日历天; 第四标段:45日历天; 第五标段:45日历天; 2.6养护期:一年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如下所示: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东四环与G107复线互通立交绿化提质工程A区 | 4791095.91 | 一般计税法 | 2 | 第二标段:东四环与G107复线互通立交绿化提质工程B区 | 6888162.78 | 一般计税法 | 3 | 第三标段:金水区中州大道与连霍高速立交绿化提质工程、文化路与连霍高速立交绿化提质工程 | 7620234.42 | 一般计税法 | 4 | 第四标段:金水区花园路与连霍高速立交绿化提质工程 | 7498436.28 | 一般计税法 | 5 | 第五标段:东三环与连霍高速立交绿化提质工程 | 8091286.44 | 一般计税法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经营范围内包含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企业拥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投标企业拥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企业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01月01日以来总投资不低700万元的类似绿化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01月01日以来总投资不低700万元的类似绿化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 3.6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各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单位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先后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2019年 2 月 22日至 2019年 2 月 28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一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料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地址: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11室领取)。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豫棉宾馆7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371-6367371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515527095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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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速 金水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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