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2日发布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及其下属十三家二级单位的物业服务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148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及其下属十三家二级单位的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148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7、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资质证书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提供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及其下属十三家二级单位(含十一座构筑物)的房屋院落日常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保安秩序管理、绿化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与维修养护、部分服务点的垃圾清运工作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6月01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16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21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21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0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6005250105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民族东路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高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153549019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3,0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375978 服务 年 2.0 合计65106平方米,其中室内26615平方米,室外38491平方米。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包括:办公楼大厅、大门、楼道、楼梯、电梯、办公区域、和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及所有玻璃门窗、窗帘的清洗;公共卫生间保洁;外围保洁包括:庭院、大门前、室外停车场、绿地等的保洁、绿化和公用设施的零星维修。保安工作范围:总公司及十三家二级单位办公楼、院落、车库和仓库、厂房。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